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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市监网监〔2021〕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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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0-18 08:29:51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18
核心提示:以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含儿童化妆品)、医疗器械、防疫用品、老人儿童用品、服装鞋帽、家居家装、汽车及配件、摄像头等舆情热点、社会集中反映、关系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网络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发布单位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闽市监网监〔2021〕188号
发布日期 2021-10-18 生效日期 2021-10-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宣传部、网信办、公安局、商务局、文旅局、林业主管部门、邮政管理局、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党工委宣传部、网信办、经发局、公安局、旅游文体局、资源生态局、城乡建设与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税务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省内各市中心支行,福州、厦门海关各隶属海关: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市监网监发〔2021]50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林业局、省药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等部门决定于2021年10月至12月中旬联合开展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并制定了《福建省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实施方案》。现将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下载:   闽市监网监〔2021〕18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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