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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2013年大春种子市场监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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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2-26 09:26:44  来源:四川省农业厅  浏览次数:710
核心提示:2013年大春供种高峰即将到来,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四川省农业厅制定关于切实加强2013年大春种子市场监管的通知。
发布单位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3-01-1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scagri.gov.cn/zwgk/tzgg/201301/t20130116_75908.html

  各市(州)农业(农牧)局(委):

  2013年大春供种高峰即将到来,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现就加强2013年大春种子市场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种子市场监管责任意识

  种子是特殊的农业生产资料,其质量、数量安全直接与粮食安全、农产品供应和农民收入、社会稳定等民生社稷息息相关。加强种子市场监管,维护种子市场秩序是各级农业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种子市场监管,确保2013年大春种子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质量可靠。

  二、做好供种调度,保障大春种子有效供应

  2013年种子供应总量较为充足。各地要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辖区内种子供需总量、品种结构、进货渠道、销售方式等情况,加强种子市场供需信息调度,指导好种子调运和区域间的余缺调剂,密切监测价格走势变化,必要时联合相关部门采取价格干预措施,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恶意囤积等违法行为,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

  三、加强市场监管,确保用种质量安全

  一要开展种子经营户培训,强化经营者守法自律意识,规范种子经营者行为。二要依法做好种子登记备案工作,对近年来发生过用种纠纷的企业或品种,要提醒经营者备种时谨慎选择。三要加强市场检查,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秩序,重点检查经营者手续是否齐全,经营档案是否健全,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严厉打击假冒、套牌、侵权和未审先推等违法行为。四要加大种子市场抽检力度,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质量不合格种子要依法进行查处,杜绝其流入市场,确保大春生产用种安全。

  四、抓好宣传推荐,引导农民科学选种用种

  四、抓好宣传推荐,引导农民科学选种用种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发布种子市场供需、质量评价情况和价格等相关信息,稳定市场预期,努力营造良好、稳定的市场环境。在春耕生产用种关键时期,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农业科技培训、示范、高产创建等活动,向农民推荐适合当地种植的主导优良品种,引导农民正确选种,大力宣传良种良法技术,指导农民科学用种,努力促进优良品种的推广和应用。

  五、明确工作目标,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督促检查

  今年,我厅将把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列入全年农业工作考核目标,各市州也要纳入对所辖县(市、区)的目标考核,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切实保证我省大春种子市场监管有力、运行有序,为夺取我省今年粮食丰收打下坚实基础。

  四川省农业厅

  2013年1月16日

 地区: 四川 
 标签: 市场监管 农业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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