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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1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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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1-23 16:53:06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244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2〕5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产销平稳、保障供应的长效机制,切实满足广大消费者需求,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现发布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通知。
发布单位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广安府办发[2012]31号
发布日期 2012-05-2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guang-an.gov.cn/affairinfo/allpurpose_detail.jsp?id=20120611100316-714874-00-000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2〕5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产销平稳、保障供应的长效机制,切实满足广大消费者需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目标
 
  到2015年,形成以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生鲜食品超市为流通主渠道,以农超对接等多种产销衔接为方向,以直供直销业态为补充,建立较为完善的鲜活农产品流通和安全保障体系。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城区农贸市场基本实现鲜活农产品流通标准化管理,城区连锁超市销售鲜活农产品对接基地2013年底达15%以上、2014年底达20%以上、到2015年底达30%以上。
 
  (一)建立均衡有效的保障供应体系。实行产地主要农产品最低保有量制度,逐级分解落实农产品最低保有量,稳定粮食、蔬菜、生猪、家禽鲜蛋、鲜奶和鱼类生产能力,优化农产品结构,增加市场适销对路的优质农产品供应量。
 
  (二)建立有序高效的流通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作用,促进贸易繁荣,产销对接顺畅;确保农产品供应丰富,流通规范有序;促进市场合理布局,增强辐射功能。
 
  (三)建立严格科学的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农产品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鼓励净菜上市。建立鲜活农产品流通行业技术标准体系,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和技术设备,提高检测技术水平,有效防止流通领域安全事故发生。
 
  (四)建立覆盖更广的信息追溯体系。流通领域猪肉、蔬菜追溯系统基本实现全覆盖,使用范围和追溯覆盖面逐步扩大到水产、水果、粮食等品种。
 
  (五)建立现代化的冷链物流体系。提高流通冷链比例,逐步降低腐损率,肉类、水产、果蔬等重点品种的冷链流通率分别提高30%、20%和15%以上,流通环节产品腐损率分别降低8%、10%、15%以下。
 
  二、工作重点
 
  (一)建设鲜活农产品销售市场。依托我市农业产业化示范市和枣山物流园区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开工建设200亩以上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使其成为辐射重庆、成都、南充等地的鲜活农产品集散地。快速推进广安现代粮食物流园区建设,构建现代化、规范化的粮油批发市场。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健全和配套建设标准化菜市场。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快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力争2015年前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率达100%。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制订出台区域性商业网点控制性详规,并将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网点纳入规划。
 
  (二)培育鲜活农产品流通主体。积极争取纳入省级农产品现代流通试点,加快鲜活农产品流通主体培育,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即组织化、规模化、品牌化、包装化、规格化、冷链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流通效率,发挥流通交易增值功能。实施“四个一批”计划:一是扶持培育一批经销商,实现公司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鼓励开展直销配送。二是扶持培育一批大型农产品零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扩大经营规模,降低经营成本。三是扶持培育一批大型农产品运输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鼓励企业开展共同配送和统一配送,提供仓储、运输包装、加工等增值服务,提高物流效率和物流服务水平。四是扶持培育一批产销联营的大型鲜活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及其他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力推动产业化经营。
 
  (三)完善鲜活农产品产地保鲜基础设施。扶持农产品收集、加工、包装、贮藏室等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植养殖大户不断完善保鲜冷藏库和冷链建设,延长鲜活农产品保质期,为后续物流环节创造有利条件。
 
  (四)转变鲜活农产品流通方式。加快建设全市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定期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积极引导鲜活农产品实行电子商务交易。鼓励企业探索无店铺营销模式,并逐步向电子商务过渡和升级。
 
  (五)大力推进鲜活农产品产销衔接。创新流通发展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大力发展农超对接模式,进一步扩大农超对接规模,鼓励超市增加对接合作社和品种数量,扩大对接销售额。积极发展农业基地与批发市场对接模式,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经销商通过代理、投资合作等方式与主产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切实发展产销一条龙模式,推动流通企业实现两头落地,在产地建立集配中心,在销地建立交易配送专区。组织开展各种农商对接推广活动,办好广安区柚子节、华蓥葡萄节等农产品对接活动,挖掘打造脐橙、梨子等特色农产品节会,组织合作社和业主参加农博会、农产品交易会、展销会等活动,建立信息交流与沟通机制,创造供需双方见面与沟通的机会,形成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各区市县每年要组织3—5户连锁经营企业、10—20户农业产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商对接活动。总结广安区麻柳湾市场开展蔬菜直供模式经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社区、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和企业食堂等开展直供直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对于改善民生、引导生产、助农增收和完善市场调控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系统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把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加以推进。强化“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要会同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税局、广安质监局、市供销社、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农产品流通重大问题的研究解决,有关部门要提出具体的办法和措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全市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各区市县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制定发展规划。加强调研,科学规划布局,结合编制《广安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广安主城区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和修订《广安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将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纳入规划。各区市县要根据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和实施本区域内《商业网点规划》,将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鲜活农产品零售网点纳入规划。
 
  (三)出台扶持政策。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争取中、省扶持农产品流通基地设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区市县可根据相关政策和自身财力状况,出台相关扶持政策,落实专项扶持资金,配套相关优惠措施,重点支持批发市场建设、蔬菜低温库建设、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冷链配送物流体系建设以及产品检测设备、大型冷藏保鲜设施、冷藏运输工具、企业信息化、零售网点改建和加强生猪屠宰场改造。特别是要把农贸市场和升级改造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加大支持力度,务求取得实效。
 
  (四)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流通领域经营者、市场开办者、运销户和场内经营者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经营者素质,使经营者增强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五)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高度重视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形成良好发展氛围。加强规范经营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及舆论环境。增强公众健康消费、安全消费观念,发挥消费者监督作用,鼓励消费者用好监督权,全面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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