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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饮用奶、鸡蛋等大宗食品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泸市府办函[2012]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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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1-17 16:02:13  来源: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634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2〕2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饮用奶、鸡蛋等大宗食品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
发布单位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泸市府办函[2012]178号
发布日期 2012-06-0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luzhou.gov.cn/Item/56237.aspx
  合江、叙永、古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2〕2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根据《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协调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学生饮用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饮用奶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学生营养办〔2012〕3号)、《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启动实施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学生营养办函〔2012〕6号)和《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协调小组办公室督办通知》(编号〔2012〕2号)要求,结合我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大意义
 
  以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以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为基本手段,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为主要目的,启动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各试点县、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站在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办好办实的政治高度,扎实做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
 
  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
 
  各试点县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措施,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通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选用有生产资质和卫生许可的生产和销售企业,确保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分餐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坚决杜绝不合格蛋奶等食品进入校园。要建立食品留样监测制度、从业人员体检制度、从业人员政审制度、从业人员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有传染疾病、有精神障碍、有犯罪前科和对社会不满的人员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供餐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供餐绝对安全。
 
  三、加强采购管理,积极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协调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学生饮用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饮用奶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学生营养办〔2012〕3号)中通报了一些地方出现非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学生饮用奶招投标,违反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管理办法;我市试点县因为学生饮用奶、鸡蛋等大宗食品公开招投标所需时间长、废标等因素影响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进度。为确保我市尽快全面合规启动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试点县人民政府和市级各有关部门一是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投标企业的资格审查,决不允许非学生饮用奶定点企业及其他委托的中介代理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二是在对学生饮用奶、鸡蛋等食品实施采购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许可的范围对学生饮用奶、鸡蛋等食品进行分开招标;三是要认真学习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特事特办、程序不减、时间缩短的原则,可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实施今年春季学期学生饮用奶、鸡蛋等大宗食品政府采购。正在进行招投标采购程序的试点县,可选择投标企业进行协商,先行提供学生饮用奶、鸡蛋等食品。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顺利实施
 
  各试点县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营养办和省营养办的要求,建好两个“系统”,接受六个“监督”。两个“系统”,即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和学生营养健康监测评估系统;六个“监督”,即主动接受审计监督,主动接受行政监督,主动接受法律监督,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市教育局要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列为对试点县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要对各试点县定期进行专项督导。各试点县和学校要动员家长、学生、教师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广泛开展社会监督。各学校要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确定供餐模式、供餐单位、配餐食谱、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要加强食品采购、配送、贮存、加工、就餐等环节的监管。要建立健全各环节的管理措施和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制,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和责任书。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要实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及原材料必须做好登记,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要定期公示采购物品的数量、价格等情况,接受学生、教师和家长监督。对在食品采购环节中出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采购腐烂变质食品,或在采购中虚报冒领、低买高报、虚增数量、虚增类目、虚开发票、收取商业回扣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能姑息迁就。
 
  另将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协调小组办公室、四川省学生饮用奶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八家乳品企业联系方式》和《泸州市规模蛋鸡场统计表》印发你们,请积极加强与这些生产企业(养殖场)的联系,请他们前来参与投标,以减少采购成本,发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经费的使用效益。
 
  附:1.    八家乳品企业联系方式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地区: 四川 
 标签: 营养 采购 饮用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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