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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的通知 (驻政办〔20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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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2-10 11:46:44  来源: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569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国办发〔2018〕4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奶业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8〕77号)要求,深入推进全市奶业及相关产业健康发展,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现就做好我市“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驻政办〔2021〕3号
发布日期 2021-02-09 生效日期 2021-02-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国办发〔2018〕4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奶业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8〕77号)要求,深入推进全市奶业及相关产业健康发展,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现就做好我市“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是一项在全国中小学校实施的学生营养改善专项计划,旨在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促进中小学生发育成长、提高中小学生健康水平,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青少年学生营养健康的高度重视和关怀。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大力推广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介产品优质、信誉度高的品牌等要求,切实提高对通过科学合理的营养膳食增强机体抵抗力、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健康发育成长重要性的认识,按照“政府引导、统一部署、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积极宣传学生饮奶健康知识和重要意义,组织开展牛奶进校园行动,不断扩大“学生饮用奶计划”在城乡和各级各类学校的覆盖范围,确保推广工作顺利开展和目标全面实现。

    二、严格资质标准。按照《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管理办法》规定,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须经中国奶业协会组织审核并准予注册,经许可使用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未经中国奶业协会审核认证的企业,不得向我市中小学生供应学生饮用奶。在坚持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实行市场机制运作的前提下,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的企业依法依规为我市中小学生供应学生饮用奶。支持行业龙头、国家一线品牌的骨干企业进行规模化的生产、储运、配送。

    三、坚持自愿原则。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征订。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通过广泛深入宣传,积极正面引导,争取学生和家长的支持认同,逐步培养学生上午课间“定时、定点、集中”饮奶的良好膳食习惯,同时要关注和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饮奶问题。为方便家长、服务学生,由学生家长通过学生饮用奶交费系统平台自愿订购,学校不得代替企业向学生家长收费。

    四、加强安全管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学校和供奶企业要强化安全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学生饮用奶安全管理,确保学生饮奶安全。各学校应组织学生饮用具有“中国学生饮用奶”统一标识或由中国奶业协会确定专供中小学生在校饮用的产品,学生饮用奶直供中小学校,不准在市场销售。供奶企业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和行业要求,严格把控质量标准,确保产品质量达标。要切实加强学生饮用奶的订购、接收、储藏、分发、集中饮用、饮后包装物回收等环节的安全规范管理,学生饮用奶在学校储藏、保管、发送等有关工作中发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五、强化统筹协作。推广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参与学生多、涉及面广,需要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密切协作,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组织者,要制定实施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将学生营养健康和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并把推广“学生饮用奶计划”作为提高学生营养和体质健康状况的一项重要工作组织好、落实好,定期研究部署推广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学校是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承办者,要大力宣传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目的、意义、原则和方针,明确一名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生饮用奶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奶品安全可靠;发改、财政、畜牧、卫健体委等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配合做好宣传推广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把准入关口,依法依规实施,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擅自订购和组织学生饮用非认定企业产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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