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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白酒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2]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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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1-17 03:49:00  来源: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815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白酒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2〕18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白酒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对白酒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一次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对全市白酒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发布单位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泸市府办函[2012]311号
发布日期 2012-10-23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luzhou.gov.cn/Item/60915.aspx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白酒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2〕18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白酒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对白酒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一次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2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各区、县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督查方式及分工
 
  此次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资料和走访企业等方式进行。
 
  督查工作由“泸州市白酒产品质量安全领导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市质监局、商务局、公安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重点整治部门的有关领导和成员参加,分成三个督查组分别对全市各区、县人民政府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和分组情况见附件)。
 
  三、督查内容
 
  (一)专项整治工作的动员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各区、县人民政府是否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是否制定方案,是否按时上报相关资料。
 
  (二)摸底自查情况。重点检查各区、县是否组织开展了全面的调查摸底,是否准确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的数量、规模、生产能力、质量安全状况、销售渠道以及可能存在问题;是否建立了相关档案。
 
  (三)集中整治有关情况。重点检查各区、县是否按整治重点和自查情况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整治方案,是否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和执法打假行动。
 
  四、督查要求
 
  (一)各督查组要严格按整治方案要求进行检查,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保督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各督查组要认真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分析原因,结合督查组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泸州市白酒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23日

 
  附件:
 
  泸州市白酒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
 
  督查一组:
 
  组 长: 欧海林 泸州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 秦道良 泸州质监局纪检组长
 
  张 伟 泸州市商务局稽查支队支队长
 
  刘兴斌 泸州质监局稽查分局副局长
 
  易 炼 泸州工商局经检支队科员
 
  督查时间及单位:
 
  2012年10月30日 泸县
 
  2012年10月31日 叙永县
 
  2012年11月1日 古蔺县
 
  联络员:刘兴斌 联系电话:18982771263
 
  督查二组:
 
  组 长: 金忠全 泸州市商务局副局长
 
  成 员: 徐 林 泸州质监局稽查分局局长
 
  邹同杰 泸州市商务局酒管科科长
 
  王晓莉 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科副科长
 
  督查时间及单位:
 
  2012年10月30日 合江县
 
  2012年10月31日 纳溪区
 
  联络员:徐 林 联系电话:18982793866
 
  督查三组:
 
  组 长: 杨明辉 泸州质监局副局长
 
  成 员: 肖 逊 泸州质监局稽查分局副局长
 
  蒋智勇 泸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大队长
 
  唐明银 泸州工商局经检支队科员
 
  督查时间及单位:
 
  2012年10月30日 江阳区
 
  2012年10月31日 龙马潭区
 
  联络员:肖 逊 联系电话:1898277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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