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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餐厨废弃油脂监管整治工作的通知(泸教局发[2011]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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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04-26 16:08:12  来源: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110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餐厨废弃油脂监管整治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1]495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餐厨废弃油脂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泸州市教育局
泸州市教育局
发布文号 泸教局发[2011]118号
发布日期 2011-09-0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区县教育局,市属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餐厨废弃油脂监管整治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1]495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餐厨废弃油脂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餐厨废弃油脂监管整治工作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市场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餐厨废弃油脂监管整治工作,建立完善学校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责任制度,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结合本区县、本学校实际,进一步制定餐厨废弃油脂监管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开展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
 
  1、健全制度。切实加强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转运的管理和监督,建立餐厨废弃油脂台账管理、分类放置、日产日清和流向追溯等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油水分离器、隔油池等设施,严防餐厨废弃油脂流入食用油生产加工环节。
 
  2、规范管理。强化餐厨废弃油脂产生、收运、处置等环节的规范管理,坚持记录餐厨废弃油脂的重量、去向、用途等详细情况,严禁将餐厨废弃油脂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厕所、公共水域或交由未经许可、备案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理,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油脂喂养畜禽。严格查验食用油的容器、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严禁采购、使用假冒伪劣或来源不明的食用油。
 
  3、配合督查。认真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开展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并积极协作做好食用油质量安全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学校食堂及周边区域的巡查、夜查力度,防范偷挖餐厨废弃油脂等行为。一旦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做好证据收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4、建立长效机制。建立餐厨废弃油脂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探索适宜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工艺路线及管理模式,促进餐厨废弃油脂监管整治工作常态化、经常化,不断提高餐厨废弃油脂监管整治工作水平。
 
  三、做好舆情检测和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校园网等舆情监测,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稳妥处置食品敏感问题,及时消除不实传言对学生的负面影响。广泛宣传普及食用油防假辨假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公开餐厨废弃油脂监管整治工作信息,支持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餐厨废弃油脂监管整治工作,接受师生监督。
 
  四、抓好信息报送工作
 
  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通畅,对餐厨废弃油脂监管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情况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联系人:何 伟 联系电话:2293903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地区: 四川 
 标签: 餐厨废弃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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