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1〕54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健全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以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职能部门,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为主体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
(二)完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全市城乡全方位覆盖,无缝隙监管,高效能运转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质监、农业、畜牧、公安等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二)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以政府为核心,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质监、农业等行政监管部门为主体,乡镇协管队伍为基础,村级信息人员为补充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每个乡镇(街道)明确专门机构,确定1至3名兼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经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具体负责本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协助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受理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举报投诉。每个村(社区)确定1名兼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本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工作。
(三)加强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县、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相关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全面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和软硬件建设,做到有专人负责、有办公场所、有机构职责、有工作台账、有管理制度、有联系电话。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制度、信息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选择和调整工作,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计划、运行有制度、监管有档案、巡查有记录、宣传有阵地、责任有考核。
(四)加强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基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加强对农村餐饮服务和临时聚餐场所的监管。餐饮服务人员实行定期体检、备案管理,实施聚餐场所备案管理和聚餐报告制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制定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建立检查巡查制度。大力推行家庭自办宴席报告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家庭自办宴席安全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逐级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师使用药品管理,健全和完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举报受理、应急处置和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五)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切实发挥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络的作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多种形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建立和完善违法药品广告公告警示制度,引导群众合理用药,理性看待药品广告,正确购买和使用广告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六)构建诚信评价和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立市、县、乡三级食品药品安全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管理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以县、市、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为重点,乡镇(街道)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为基础,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水平。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药品企业信用档案,对食品药品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和划分,实施分类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岳阳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质监、农业、畜牧、公安、财政、人社、编制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推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日常工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县市区、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抓好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财政、人社、编制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切实履行职责。
(二)强化绩效考核。将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办法。
(三)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切实保障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四)严格责任追究。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严格问责。
二○一二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