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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包卫发〔2011〕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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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03-31 16:34:16  来源:包头市卫生局  浏览次数:1741
核心提示:  针对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发现不法分子违法收购、加工、提炼餐厨废弃油脂(包括“煎炸废弃油”、“泔水油”、“地沟油”等)的违法行为,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根据自治区食安办、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包头市卫生局
包头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包卫发〔2011〕280号
发布日期 2011-09-1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针对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发现不法分子违法收购、加工、提炼餐厨废弃油脂(包括“煎炸废弃油”、“泔水油”、“地沟油”等)的违法行为,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根据自治区食安办、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油脂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用油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使用餐厨废弃油脂行为,依法惩处违法行为。建立餐饮单位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处置准入制度,严格对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管。

  二、组织机构

  成立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彭晓东(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安凤岐(市卫生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科科长)

  李俊峰(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康志平(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谢义峰(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缑永刚(市卫生监督所食品卫生监督科科长)

  张大奎(市卫生监督所食品卫生监督科副科长)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监督所。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9月5日至9月15日)。各地区、各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集中整治进行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9月16日至10月15日)。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集中开展食用油、“地沟油”专项整治及餐厨废弃物回收和无害化处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存放、清理、收运和无害化处理及合理加工利用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1年10月16日至10月25日)。巩固整治成果,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市卫生监督所将对各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总结阶段(2011年10月26日至10月31日)。各地区、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并于2011年11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有关信息、大案要案线索和调查处理情况及工作总结报送市卫生监督所食品卫生监督科,由市卫生监督所汇总后报送市卫生局法监科。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餐厨废弃油脂监管工作的领导。要将餐厨废弃油脂监管整治工作列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领导负责制,全面落实专项整治的工作任务。要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餐饮服务单位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餐饮业主做好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工作,主动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二)大力开展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使用餐厨废弃油脂的行为,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废弃油脂处置的专项检查。要以小餐馆、火锅店、快餐店、烧烤店、旅游景区餐饮店、学校食堂、工地食堂、集体食堂为重点,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采购记录及索证情况,要严厉打击在餐饮服务环节使用地沟油、回收油的违法行为。严查泔水的流向,各餐饮单位要与废弃食用油脂和泔水回收单位及人员签定协议书,并留取泔水回收人员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用途说明,每日登记收购量。各地区要切实加强监管,及时查处有关案件,发现大案要案及时上报。

  (三)积极探索餐厨废弃油脂管理的长效机制,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处置等制度,严格对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管,防止餐厨废弃油脂流入餐饮服务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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