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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海龙府办[2010]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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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03-30 16:36:31  来源: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203
核心提示:为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深入推进我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以及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问题,结合我区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海龙府办[2010]124号
发布日期 2010-08-1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龙华区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为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深入推进我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以及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问题,结合我区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餐厨废弃物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查处“地沟油”进入食品链的行为,切实加强餐厨弃物管理,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二、整治目标

  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场所为重点,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以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排查和清理“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的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发现的问题彻底追查,坚决取缔“地沟油”销售黑窝点,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餐厨垃圾管理网络,进一步规范餐厨废弃物的收运、加工和处置工作,保障食用油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市场稳定和经济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辜绳福(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建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会文(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杜秀良(龙泉镇镇长)

  李治贝(龙桥镇镇长)

  陈邦明(新坡镇镇长)

  王兴旺(遵谭镇镇长)

  王志勇(城西镇镇长)

  洪  慧(大同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红保(金贸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试劲(海垦街道办事处主任)

  蔡天廷(金宇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泽乾(中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郑纪玲(滨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成员单位由:各镇(街道)、区城管执法局、公安龙华分局、区卫生局、区环卫局、工商龙华分局、质监龙华分局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食安办,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同时,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成立综合执法工作小组,负责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执法工作。

  四、整治内容

  (一)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未按规定分类设置收集容器的,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的;

  (二)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喂家禽家畜的;

  (三)将餐厨垃圾中的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经营使用或销售的;

  (四)经许可的收集运输单位未实行密闭化运输,或造成滴漏撒落的;

  (五)餐厨垃圾处理过程中不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要求的。

  五、职责分工

  (一)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产生餐厨废弃物单位、收运处置企业环保措施不落实、超标排放含废弃食用油脂的废水或废物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予以相应的处罚;对未实行密闭运输餐厨垃圾(包括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强对食品流动摊贩的使用油品、餐厨泔水的回收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二)公安龙华分局:要加强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收运车辆的管理,并积极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打击各种无证无照收运、处置废弃食用油脂和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以及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执法保障。

  (三)区卫生局:负责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加强食用油使用和消费环节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制定和完善餐厨废弃物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对餐饮业使用的监督管理,督促餐饮企业建立健全食用油采购索证制度,依法对废弃食用油脂及其加工的成品或半成品用于使用或食品加工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积极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餐厨垃圾中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经营性使用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区环卫局:负责对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单位、收运处置企业和深加工企业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积极配合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对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单位、收运处置企业和深加工企业进行查处。

  (五)质监龙华分局:负责对食品加工企业在生产领域中规范使用食用油脂执行情况进行监管,严厉查处制售地沟油的黑窝点,依法查处将废弃食用油脂及其加工的成品或半成品用于食品生产的违法行为。

  (六)工商龙华分局:负责对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置服务企业和深加工企业的登记注册管理,对食用油入市场销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收运处置、加工利用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为。

  (七)区商务局:协助工商、质监、卫生等职能部门,对餐饮行业所用食用油进行管理。

  (八)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和日常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牵头组织本辖区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做好餐饮服务企业基本情况排摸、上门宣传发动工作,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本辖区违反《意见》的行为。

  六、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2010年7月31日开始至2010年9月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0年7月31日至8月15日)

  1、召开区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

  2、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宣传规范管理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的重要意义和工作目标,促进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

  3、要求各餐厨垃圾和地沟油产生、收集运输单位,按《意见》规定,规范开展餐厨垃圾和地沟油分类存放、收集运输工作。

  4、向餐厨垃圾和地沟油产生单位、收集运输单位和社会各界发送《意见》和《通知》,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5、对餐厨垃圾和地沟油收集运输单位进行资质审核,落实餐厨垃圾和地沟油收集运输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

  6、各部门要制订本地区、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同时,于8月19日前将附件1、2表格一并报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电子文本存于信箱中:lixuebao100@163.com)。

  (二)集中整治和检查阶段(2010年8月11日至25日)

  1、各区各部门集中开展整治。每个单位至少开展两次以上大规模的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行为,加强和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并注意收集本单位开展整治的相关文件、图片等材料。

  2、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餐厨垃圾和地沟油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进行集中整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罚。

  3、集中检查。做好区里的组织抽查工作,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全面检查初步整治后的餐厨垃圾和地沟油管理情况,在集中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发送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的责任单位,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0年8月25日至9月5日)

  1、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意见,逐步规范餐厨垃圾和地沟油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请各部门将本单位专项整治总结以书面形式务必于8月25日前报区餐厨垃圾和地沟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供相关整治文件、图片等材料。所报送书面总结的电子文本存于信箱中,其它相关文件及图片等材料分类汇总并指派专人报送。

  2、各部门要做好迎接省食安委9月初和国务院食安委9月至10月对我市的督导检查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餐厨垃圾和地沟油专项整治,是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把海口打造成“阳光海口、娱乐之都、品味之城”和最精最美的省会城市,净化城市环境,确保食品和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务求取得实效。

  (二)切实履行职责,形成整治合力。各部门要按照《意见》和《通知》要求,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作,形成合力,重点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逐步规范我区的餐厨垃圾和地沟油管理。

  (三)认真组织试点,推广经验做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配合区餐厨垃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本辖区内餐厨垃圾和地沟油的治理工作,选好试点单位,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交流工作做法,总结阶段性整治经验,为下一步深入开展该项工作奠定基础。

  (四)探索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各部门要认真探索、总结餐厨垃圾和地沟油管理的经验,逐步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及工作程序、方案,坚持整治与服务相统一,加大执法力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餐厨垃圾和地沟油收集、运输、管理网络一体化。

  附件:1、   海口市餐厨垃圾产生调查表及统计表

  2、   海口市加工地沟油厂(点)调查表及统计表

  联系电话(含传真):68534043

  电子信箱:lixuebao1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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