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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名牌战略“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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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03-08 14:47:21  来源: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1068
核心提示:江苏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发布了《江苏省名牌战略“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省名牌规划》),对十二五期间紧紧围绕“贯彻六个注重、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目标,培育创建江苏名牌产品(企业)工作做出了总体安排。为了以《省名牌规划》为导引,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内生增长战略要求,使我市名牌战略推进取得新的重大突破,在经济转型加速、产业高端化加速、国际化进程加速的关键时期发挥重要作用,促进我市企业做强、品牌发展,特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如下:
发布单位
南京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
南京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1-12-2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有关委办局、开发区、产业集团、行业协会:

  江苏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发布了《江苏省名牌战略“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省名牌规划》),对十二五期间紧紧围绕“贯彻六个注重、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目标,培育创建江苏名牌产品(企业)工作做出了总体安排。为了以《省名牌规划》为导引,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内生增长战略要求,使我市名牌战略推进取得新的重大突破,在经济转型加速、产业高端化加速、国际化进程加速的关键时期发挥重要作用,促进我市企业做强、品牌发展,特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聚焦“四个第一”,落实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战略,不断加大政府推动和部门合作力度,完善名牌培育创建体制机制,创新名牌培育创建方法手段,持续深入推进名牌战略,通过培育、保护、提高、发展,加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较高科技含量和竞争力的江苏名牌产品、名牌企业和区域名牌,形成名牌培育创建和企业创新发展的良性互动,增强名牌带动效应,提高名牌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服务我市转型、创新、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紧密结合江苏省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注重培育发展,注重循序渐进,以名牌创建为载体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江苏名牌产品和企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1、政府推动,企业为主。政府加大名牌推进、培育、宣传、保护力度,引导企业发挥主体作用,提高名牌意识,自主开展江苏名牌创建。

  2、自主创新,提高质量。在江苏名牌培育创建中,突出创新能力、发展能力的提升,把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能力作为提高竞争力、产品质量和品牌实力的根本途径,走名牌兴企,以质取胜道路。

  3、市场导向、重在培育。坚持市场导向的原则,培育和发展符合省、市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市场占有率高、消费者满意度高的名牌产品。科学制定培育计划,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扶持政策,增强培育计划针对性和有效性。

  4、整合资源,合力推进。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各尽其责,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名牌发展战略。

  三、工作目标

  《省名牌规划》确定:到2015年,全省培育发展江苏名牌2500个左右。其中,农业名牌400个左右;制造业名牌1700个左右;服务业名牌300个左右;江苏区域名牌30个左右。

  按此发展规划,根据我市实际,重点围绕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的要求,确定我市十二五期间的江苏名牌工作目标为:大力实施江苏名牌培育创建工作,加快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名品、名企的创建,不断增强名牌企业经济贡献,落实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战略,服务中国人才与科技创新名城建设。到2015年,有效期内江苏名牌达到260个(包含300个以上的具体产品和企业),获得1个江苏区域名牌。

  (一)保持支柱产业的品牌优势

  围绕科技进步和新型工业化的要求,强化核心竞争优势,促进技术改造与产业升级,提升电子信息、石油化工、钢铁、汽车四大支柱产业发展水平,持续培育支柱品牌。培育过程中,推动企业技术和管理的变革,提升企业的节能、环保、安全和综合效益水平。到2015年,支柱产业江苏名牌产品超过60个。

  (二)加快新兴产业的品牌塑造

  突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名牌产品,以及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节能环保及新能源领域的示范性名牌产品,加速先进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步伐,提升名牌的科技含量,推进风电和光伏装备产业、电力自动化与智能电网产业、通信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新材料产业、轨道交通产业、航空航天产业等八大产业向产业价值链的高端发展,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到2015年,新兴产业江苏名牌产品超过80个。

  (三)促进现代服务产业的品牌影响

  不断拓展现代服务业的新空间,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服务精品项目和服务名牌,促进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和先进服务业体系的建立,提升我市服务业现代化水平。优先发展软件及服务外包、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信息服务、旅游会展、文化创意、商务服务和商贸流通等八大现代服务业,促进服务业结构优化,全面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促进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现代产业体系。特别要紧紧围绕把软件产业作为全市第一大主导产业和第一大支柱产业加速培育壮大的战略部署,在“一谷两园”中培育创建软件名牌、软件名企,为打造中国软件名城提供支撑。到2015年,现代服务业江苏名牌超过80个。

  (四)实现区域名牌的品牌突破

  通过培育具有集聚效应的名牌产品,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壮大特色产业集群,促进产业组织向集群集约化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以全市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优势产业集群内名牌企业为龙头,以中小企业为主体,对地方政府重视、行业协会支持、产业优势明显、技术水平稳定的产业集群优先培育发展,实现区域名牌零的突破。

  (五)提高名牌企业经济贡献率

  通过培育创建,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力争使我市一批具有优势的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带动我市质量总体水平和竞争力的提高。形成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在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不断提高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的占占有率,提高企业的知名度,提高名牌企业对经济贡献率。制造业江苏名牌企业销售收入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提高到33%。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大在质量强市新平台上的政府推动力度

  发挥政府在实施名牌战略中的组织、推动和监督作用,通过“质量强市”活动强化名牌发展战略的实施,为十二五期间培育创建江苏名牌营造良好的环境。各区、县级政府要把名牌战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关于开展郊县镇街分类考核的实施办法》,推动镇街科学发展。推行积极的名牌激励政策和经费保障制度,建立持久奖励机制,加大名牌奖励力度和宣传力度,支持企业内部建立质量奖励制度。在土地审批、科研立项、政府招标等方面加大对名牌企业的倾斜,促进名牌企业长久发展。

  (二)加强在培育规划引导下部门合作力度

  市经信委、发改委、农委和市质监局已对照各级名牌评价标准,梳理我市企业现状,制定了名牌培育计划,对十二五期间的名牌培育工作作出统一部署。要在培育计划指导下,发挥各政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和部门作用,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共同对企业实施有效培育。以特色产业集群、特色产业基地为基础,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的重视支持下,培育打造江苏区域名牌。

  (三)建立围绕创新驱动战略的企业创牌机制

  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战略的实施,引导企业将名牌创建与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将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作为企业发展和扩大品牌市场占有率的

  动力,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中心,加大科研开发经费投入,集聚科技人才,不断提高名牌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竞争能力。树立全新的质量理念,吸收和学习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建立健全质量体系、标准化管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以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的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技术与方法,努力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建设具有质量技术意识和品牌意识的高素质员工队伍,造就具有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精通质量管理和品牌运营的经营管理人才,不断提高利用国际人力资源的能力,为实现自主品牌的国际化提供人才保证。

  (四)提高培育创建工作的成效

  紧扣江苏名牌评价指南,对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较强、品牌知名度较高、在国内外市场占一定份额的优势品牌实施培育名牌工程。市名牌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市名牌创建指导工作组、以及各区县政府部门以培育为工作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为江苏名牌产品创建企业提供更有效指导、培训和服务,帮助企业查找在市场、质量、效益、发展、信用等方面的薄弱环节,通过制定和实施有针对性的提升计划,弥补缺项、缩短差距,尽快提升品牌综合竞争力。

  (五)营造名牌发展良好的外部环境

  鼓励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提高名牌产品在市场和用户心中的形象和信誉。鼓励新闻媒体加大对名牌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优秀品牌的先进经验和成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冒名牌产品违法行为,保护企业自主创新和争创名牌的积极性;认真落实质量和打假工作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为名牌产品发展营造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名牌产品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南京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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