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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政市容委关于加快推进本市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资源化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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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12-15 11:35:38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3564
核心提示:  市市政市容委《关于加快推进本市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资源化处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单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京政办发〔2011〕47号
发布日期 2011-08-23 生效日期 2011-08-2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暂无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市政市容委《关于加快推进本市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资源化处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关于加快推进本市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资源化处理工作方案

  (市市政市容委 二〇一一年八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精神,切实做好本市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资源化处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目标,以建设生态、循环、可持续的垃圾处理系统为宗旨,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建立健全规范的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建立政府部门之间协调联动、高效运转的规范管理和监管体系;建立专业化的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结合“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采取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推进本市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资源化处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11年,推进餐厨垃圾规范收集运输处理工作,全市餐厨垃圾日处理能力达到1000吨,在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大专院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大型餐饮企业、餐饮单位集中地区等加快餐厨垃圾就地处理工作。废弃油脂年处理能力达到10万吨,基本满足全市废弃油脂资源化处理需求。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试点(朝阳区)。

  2012年,餐厨垃圾日处理能力达到2200吨,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基本满足资源化处理需求,结合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在朝阳区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餐厨垃圾源头规范收集和资源化处理。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处理体系。

  2015年,餐厨垃圾日处理能力达到2900吨,餐厨垃圾处理能力满足全市资源化处理需求,实现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处理专业化、运行管理规范化和监管执法常态化。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提高资源化处理能力。

  按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体现基础性和公益性的要求,继续加大市、区两级政府在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和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结合优化处理结构要求,调整补充完善部分处理设施,增加生化处理能力(附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表),鼓励区县间合作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提高垃圾处理设施利用率。各区县规划新建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应在2012年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全面推进餐厨垃圾就地处理,加大经济鼓励政策支持力度。

  按照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大力推进餐厨垃圾源头就地资源化处理设施的建设,推动每日就餐人员规模1000人以上的党政机关、大专院校、部队、国有企事业等单位和营业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以上并具备条件的大型餐饮企业建设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在餐饮街等餐饮服务单位集中的地区建设餐厨垃圾相对集中处理设施。其他餐饮服务单位纳入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市国资委、市教委、市商务委、市旅游委、区县政府等部门按照建设标准和要求负责落实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和区域建设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就地处理设施建设和日常运行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给予补助,市财政部门会同市市政市容等部门尽快研究出台经济鼓励政策。市市政市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单位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

  (三)实行属地特许经营服务,培育规范专业化收集运输主体。

  一是对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处理实行属地特许经营服务制度,划定特许经营服务区域,明确收集运输和处理企业的经营服务范围、期限、服务标准等内容,向社会公布。二是培育专业化的收集运输队伍,北京环卫集团和各区县环卫服务中心要继续健全和完善专业化清运队伍,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一定数量、符合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资质要求、具备一定专业技术条件的民营企业从事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的收集运输和处理。三是对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的收集运输车辆实行准运证管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收集运输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加强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的源头管理,纳入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日常监管范畴。

  一是市市政市容委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建立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排放登记制度并组织实施,餐饮服务单位、收集运输企业、处理企业签订《北京市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和处理服务协议》,实行合同管理,定期向主管和监管部门登记本单位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的产生、排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等情况,相关信息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内容,实现信息共享和监督管理的精细化。二是将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源头规范管理要求纳入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范畴。卫生部门适时修订餐饮服务单位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细则,工商部门将餐饮服务单位的餐厨垃圾排放行为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三是餐饮服务单位作为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的排放责任主体,按照相关标准配建或配置油水分离器、专用收集容器、餐厨垃圾就地处理机等设施设备。同时,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并交由符合资质要求的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收集、运输企业运至指定的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处理场所。

  (五)落实部门职责,严厉打击和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市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运输、使用、处理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废弃油脂的“黑窝点”,不得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喂养畜禽;对不按规定处置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餐饮服务单位采取限期整改等措施,依法查处违反规定倾倒餐厨垃圾,未按照要求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储存设施以及运输餐厨垃圾中遗撒等相关违法行为;坚决捣毁制售假劣油脂的违法犯罪窝点,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食品安全办会同市市政市容委等部门研究提出废弃油脂回收利用日常监管措施等长效机制。

  (六)强化属地责任,确保完成辖区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规范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各区县政府对辖区内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排放登记、规范收运和资源化处理负全责,加快辖区餐厨垃圾集中和分散处理设施建设,完成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目标,并将相关工作责任落实到街道、乡镇,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工作实效。

  (七)层级分解目标任务,纳入政府绩效考评。

  成立市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资源化处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部署相关工作。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市容委,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将工作目标和任务按年度分解到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定期通报各区县餐厨垃圾源头排放登记覆盖率、规范收集运输率和资源化处理率完成情况,并纳入政府绩效考评。

  (八)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倡导“适量点餐、厉行节约、减少废弃”的绿色生产、消费方式;加强新闻媒体社会监督作用,建立举报制度;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督促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产生和处理单位自觉接受公众、媒体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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