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关于公布江苏省食品安全标准审评专家库专家名单(第一批)的通知(苏卫监督〔2011〕2号)

关于公布江苏省食品安全标准审评专家库专家名单(第一批)的通知(苏卫监督〔2011〕2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8-29 14:19:29  来源:江苏省卫生厅  浏览次数:2733
核心提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为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经研究,省卫生厅决定组建省食品安全标准审评专家库。在组织公开推荐、资质审查和严格遴选的基础上,我厅确认省食品安全标准审评专家库第一批成员(名单附后),专家任期3年。
发布单位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苏卫监督〔2011〕2号
发布日期 2011-01-25 生效日期 2011-01-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暂无
  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为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经研究,省卫生厅决定组建省食品安全标准审评专家库。在组织公开推荐、资质审查和严格遴选的基础上,我厅确认省食品安全标准审评专家库第一批成员(名单附后),专家任期3年。
 
  江苏省食品安全标准审评专家库专家的主要职责:根据我省食品安全状况,提出促进食品安全标准发展的建议和意见;协助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相关理论研究、技术推广和交流等工作;对疑难和有争议的食品安全标准或者食品安全事件提供专家意见;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审查、论证等工作;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协助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其他相关工作。
 
  我省食品生产企业在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时,应当根据《江苏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办法》(苏卫监督〔2010〕21号)的规定和本企业的实际需要,组织专家对其制定的企业标准进行评审,且其中三分之二的专家应从专家库中抽取。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12)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52) 法规动态 (94)
法规解读 (2890)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