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为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自治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做好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确保我市专项整治工作目标顺利完成,我市近期将组织7个督查组对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07年10月25日至26日。
二、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乌鲁木齐市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的情况,主要看领导是否重视,宣传动员是否到位,机构是否建立,是否有分工,是否有安排和部署,职责是否明确。
(二)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实施情况,主要督查领导是否深入基层,行动是否迅速,工作是否落实,部门之间是否协调配合,案件是否及时查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三)辖区内整治对象的底数是否清楚,专项整治的8项任务、12个100%、20个量化目标的完成情况。
(四)与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的责任单位的目标落实情况。
(五)街道办事处、社区的作用是否得到发挥。
(六)早市、夜市、农家乐及“六小”(小企业、小餐饮、小作坊、小市场、小工地食堂、小杂食店)经营不规范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
(七)超市、大商场、蔬菜批发市场质量检测情况。
(八)肉品销售点、屠宰点质量检测情况。
(九)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督查方式
(一)听汇报。
听取各区(县)、各部门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二)查资料。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会议记录。
(三)实地查看。
实地检查2个街道办事处(乡、镇)及社区、部分小企业、小作坊、药店、肉品销售点、屠宰点、蔬菜检测点、集贸市场、超市、小餐馆等。
四、督查编组情况及工作分工
第一组
市质监局副局长朱向东任组长,市质监局质监处副处长刘烜任副组长,成员由市行政执法局郭雪峰、市工商局侯文兰、市商务局霍伟、市经委信燕组成。督查单位:天山区、米东区、市卫生局。
第二组
市整规办副主任周至忠任组长,市整规办督察员吴伟华任副组长,成员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李颖、市工商局韩校军、市发改委江蛟组成。督查单位:沙依巴克区、乌鲁木齐县、市质监局。
第三组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卫任组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协调处处长丁蕾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农牧局魏刚、市质监局刘一菲、市行政执法局马忠良组成。督查单位:头屯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四组
市工商局副局长刘代平任组长,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艾合买提江·帕塔尔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王嘉宾、市农牧局段金荣、市卫生局蒋作虎组成。督查单位:新市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五组
市商务局副局长张国学任组长,市商务局综合法规处处长蔡学铭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卫生局李武学、市工商局金雪川、市监察局敬丽华组成。督查单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农牧局。
第六组
市农牧局副局长郭占林任组长,市农牧局法规处处长金永谦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商务局杜洪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韩宪伦、市经委芦荟组成。督查单位:达坂城区、市工商局。
第七组
市卫生局副局长阿不都热依木·木明任组长,市卫生局法规处处长谭伟任副组长,成员由市质监局封建成、市工商局张敬羽、市发改委钱小刚组成。督查单位:水磨沟区、市商务局。
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迎接督查的准备工作。各督查组赴各单位时间由各组负责通知。
督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史安广,4624642、13579290909; 邢景新,4617682(传真)、13999967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