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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成办发〔2004〕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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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7-13 13:54:38  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浏览次数:748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近期组成5个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导组,对我市19个区(市)县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现将督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成办发〔2004〕88号
发布日期 2004-05-1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近期组成5个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导组,对我市19个区(市)县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现将督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
 
  (二)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责任制,协调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三)食品市场整治、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治、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店整治、中小饮食店铺整治、“农家乐”、旅游景点的饮食卫生整治、儿童食品整治情况。
 
  (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食品安全知识情况。
 
  (五)案件查处情况。
 
  二、督导时间
 
  5月19日至21日。各督导小组组长单位安排各成员单位分赴各区(市)县进行督导,请各区(市)县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按照督导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督导要求
 
  (一)各区(市)县政府要制定切实的措施,充分认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科学、务实的精神,认真组织专项整治工作。
 
  (二)要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食品安全整治的第一负责人,各有关部门根据相应的职能开展整治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三)紧急行动,协同作战,坚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落实好各项整治措施。各主管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发挥组织、协调功能,全面实施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四、督导方式
 
  各区(市)县要按照督导的内容和要求,写出书面汇报材料。督导工作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抽查现场的方式进行。
 
  五、督导汇总
 
  各督导组于5月25日前写出书面督导材料,连同各区(市)县汇报材料一并交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汇总后报市政府办公厅,抄送市政府目督办。成都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附件:成都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督导组组长名单
 
二○○四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成都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督导组组长名单
 
  第一组邹明市质监局副局长
 
  第二组沈传勇市卫生局副局长
 
  第三组周芝茂市工商局副局长
 
  第四组李永市农牧局纪检组长
 
  第五组陈建市药监局副局长 
 地区: 四川 
 标签: 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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