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5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5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7-04 02:04:59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977
核心提示: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更好地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省政府对截至2007年底现行省政府规章共179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省政府决定:
发布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5号
发布日期 2008-07-23 生效日期 2008-07-2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规章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现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省长:袁纯清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更好地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省政府对截至2007年底现行省政府规章共179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省政府决定:
 
  一、对主要内容与新的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及已被新的法规或规章代替,或者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37件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
 
  二、对以前已被新法明令废止的11件省政府规章,统一公布废止(目录见附件2)。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地区: 陕西 
 标签: 规章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02)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088)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47) 其他法规 (508)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