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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辛集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辛政办〔2007〕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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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6-22 14:47:07  来源: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442
核心提示: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使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食品,进一步探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符合我市实情、充满生机与活力、管而不死、活而不乱、能够起到标本兼治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综合各部门的意见,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辛政办〔2007〕34号
发布日期 2007-07-2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2007年辛集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使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食品,进一步探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符合我市实情、充满生机与活力、管而不死、活而不乱、能够起到标本兼治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综合各部门的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把整治与建设、当前与长远、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完善食品监管体制,以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为重点,以继续推进食品专项整治为主线,突出源头治理,坚持统一领导,立足当前,标本兼治,抓好重点,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二、整治目标
 
  蔬菜农药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市场销售注水肉、病害肉等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定点屠宰场的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和违规使用限用农药、兽药行为得到有效控制;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点食品品种质量安全合格率较往年有明显提高;全面实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挂牌管理,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有效预防及控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对食品的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整治重点
 
  以食品质量安全为主题,以落实区域监管责任为基础,监管重心下移至乡镇(街道办事处),紧紧围绕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是:农产品种植业、养殖业、中小型餐饮业及学校、工地的食堂;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食品加工点、食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生猪屠宰点(场)、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黑窝点”等。重点品种为:粮、肉及肉制品、蔬菜、食用油、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干鲜蔬菜、儿童食品、营养保健品、糖果糕点、酒类及饮料等产品。
 
  四、主要指标
 
  1.蔬菜农药残留率全年平均指数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其中,种植环节下降1—2百分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等下降2个百分点。
 
  2.无公害蔬菜、林果、畜产品、水产品基地标准化生产比例分别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3.市区市场经销获证小麦粉等五类食品和获证肉制品等10类食品占有率达95%以上,乡镇级以下市场有证食品占有率不低于90%;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市区市场经销获证食品占有率不低于85%,乡镇级以下市场经销获证食品占有率不低于70%。
 
  4.对学校食堂和餐饮业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
 
  5.全面推进食品经营企业自律制度,力争90%以上的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并落实自律制度。
 
  6.规范全市生猪屠宰行业,确保生猪定点屠宰厂规范建设和运行。
 
  7.全力做好28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坚决禁止没有QS标志的食品上市。
 
  8.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所提高。
 
  五、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宣传、财政、农牧、工商、质监、卫生、商务、畜牧、水务等部门配合,加大对食品放心工程的宣传和推动力度,从经费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1.加大食品安全经费投入。大幅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证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事故预防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专项经费的预算,严格监督,保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出成效。
 
  2.加强宣传力度。协调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加大对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每季度或每月,免费留出一定的版面或时段,用于公示食品检测结果,宣传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名优食品企业、曝光典型食品安全案件、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等。
 
  (二)由市农牧局牵头,畜牧、水务、工商、商务、林业、供销联社等部门配合,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整治,从源头提供放心食品。
 
  1.重点抓好食品污染源头治理。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违法活动,进一步规范农业投入品经营行为;加大对蔬菜农药残留超标、水产品和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及药物残留超标的整治,加大对畜产品“瘦肉精”、重金属等污染和水产品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力度。对例行监测和抽检不合格率较高的区域和农产品进行跟踪督导并专项整治,防止食品源头污染。
 
  2.加大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监管力度。继续推进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村、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认证工作。着力抓好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示范村建设,力争使无公害蔬菜、林果、畜产品、水产品基地标准化生产比例分别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3.积极探索无公害农产品的产销衔接和实施办法。逐步建立完备的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和标签管理制度,把产品标签与认证标志、地理标志、产品商标等结合起来,形成一体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采取政府引导,协会搭桥等方法,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冷链配送、电子商务,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的产销对接。
 
  (三)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食药监、工商、卫生、商务、农牧、畜牧、水务、公安等部门配合,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控制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
 
  1.强化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严格小麦粉、米、食用油、酱油、食醋等5类新办企业审核工作,在市区加贴QS标志的5类食品市场占有率达到95%以上;加大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的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力度,在市区加贴QS标志的10类食品市场占有率达到90%以上,乡镇级以下农村市场占有率达到85%以上;启动糕点、蜂产品、豆制品等七类食品准入工作,严格企业现场核查和发放许可证,凡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基本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强制检验制度,凡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准出厂销售,一旦流入市场,要强制退出市场。严格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制度和食品生产企业巡查制度,确保获证企业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和食品质量安全。
 
  2.科学规划我市食品工业发展。组织力量对全市食品工业数量、品种、分布、规模、产品质量、生产状况、管理情况以及竞争力等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论证,对全市食品工业进行科学规划。突出特色食品,扶优扶强,走规范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的道路,提高规模以上企业ISO9000、HACCP认证率,提升我市食品工业的地位和竞争力。同时,加大区域治理和特色食品整治,防止出现区域性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市食品工业健康发展。
 
  3.严格整治和规范食品生产企业。以清理和换发食品卫生许可证为手段,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整治和规范。严厉查处卫生许可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规范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生产企业。引导企业规范化生产,对不具备食品质量安全基本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关闭。通过集中整治,使所有食品生产企业达到规范生产,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
 
  4.有效整合检测资源。统一协调使用各相关部门的检测设备,统一协调安排各部门的检测行动,统一发布检测结果,实现检测信息互通、共享,检测结果互相认可,防止重复投资、重复检测,有力地发挥检测检验的技术监督作用,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由市工商局牵头,卫生、质监、商务、食药监、农牧、畜牧、水务、公安等部门配合,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把好食品市场准入关,严格规范经营行为。
 
  1.建立和完善蔬菜市场准入制度。加大蔬菜抽检和结果通报力度,严防不合格蔬菜进入市场,超标蔬菜异地销售,不断提高上市蔬菜质量。
 
  2.坚决查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一是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整顿力度。加大农村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严把注册登记关,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集市、庙会和车站等地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力度,狠抓重点区域整治,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小餐馆的监管力度,狠抓重点场所整治,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的监管,狠抓重点品种的整治,突出抓好粮、油、肉、蔬菜、酱油、食醋、禽蛋及其制品、饮料、糕点、酒类、水产品、豆制品、奶制品及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品种,保障食品质量,严格规范食品质量准入行为。二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检查。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抓好粮、肉、蔬菜、奶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保健品、豆制品、饮料、酒类、调味品、食用油、禽蛋及其制品、水产品等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死肉、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以城乡结合部、农村、车站等为重点,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作坊、小市场的专项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坚决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强化经营户口管理,积极推进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进一步清理规范主体资格,做到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依法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对无证无照经营食品和无前置审批许可经营食品的,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依法查处。完善食品经营者经营户口管理、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加强对失信、严重失信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重点监管,加大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诚信体系建设。四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病死畜禽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以及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
 
  (五)由市商务局牵头,工商、畜牧、卫生、质监部门配合,继续狠抓生猪肉品质量管理。
 
  1.规范全市生猪屠宰行业。按照“扶大撤小”的原则,对辖区内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重新审核,取缔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生猪定点屠宰场。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原则上全市只设一个生猪定点屠宰场。认真组织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升级改造和验收工作,确保生猪定点屠宰场依法依规依标准建设和运行。
 
  2.继续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管理。一是实行执法人员驻场制度,向生猪定点屠宰场派驻监督员,跟班作业,现场监督企业屠宰行为。二是继续推行档案管理制度,督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屠宰和检疫检验纪录,确保生猪定点屠宰场规范经营。
 
  3.加大对私屠滥宰黑窝点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市场的巡查,对私屠滥宰行为要一查到底,对涉嫌犯罪的生产、销售伪劣肉品和破坏肉类市场秩序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坚决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六)由市卫生局牵头,工商、质监、食药监、公安等部门配合,加大对食品消费环节的整治,消除饮食安全隐患。
 
  1.以“洁餐行动”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中小餐馆整治行动。在巩固已经取得的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扎实推进中小餐馆的食品卫生整治工作,依法取缔无证照餐馆,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解决餐具消毒设施不完善、制度不落实问题,提高全市中小餐馆整体卫生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卫生安全。
 
  2.大力推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扩大餐饮业、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范围,力争年内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餐馆食品卫生量化A、B两个等级的评定率达到60%以上。
 
  3.加强散装食品卫生管理。严格落实《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规范市内专售食品商场、大中型超市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实行防尘销售和包装销售,确保散装食品卫生安全。
 
  (七)完善监管机制,堵塞监管漏洞。
 
  1.严格落实日常监管制度。建立并严格实施食品经营主体准入、食品市场巡查、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安全信息公示、食品企业信用分类分级监管、检验监测等行政执法制度;对食品加工企业实行巡查、回访、监督检查和预警等监管措施及公告、整改、复查、处罚等处理措施;建立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索证索票、质量承诺、协议准入、食品退市等企业自律制度;严格落实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报告制度、预警机制、应急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强化日常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2.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农产品种植业、养殖业为重点行业;以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食品加工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为重点区域,以生猪屠宰点(场)、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黑窝点”为重点部门,以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为重点时期,按照“市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采取高压态势,严格执法手段,继续开展联合整治和专项治理,加大对各种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有力震慑犯罪分子。
 
  3.加强食品安全检验监测,发挥技术监督作用。建设食品安全技术平台,加强从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的监测,完善食品卫生、质量的检验网络。
 
  4.加强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建设,推进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设公开透明的政府食品安全信息系统,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络、新闻媒体等,将政府的发展规划、结构调整计划、产业发展导向、法规、规章、政策措施等及时向社会公布,提高政府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管理责任制,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逐步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
 
  5.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惩戒机制。引导企业依法自律,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内部监管分级制度。通过对企业进行风险分析和信誉分级,形成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积极性,促进企业加大硬件设施投入,规范自身行为。曝光不讲信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和业主,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形成联合防假、失信曝光的机制,使不守信者寸步难行。
 
  6.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不少伪劣食品的生产在城乡的居民(农民)家中进行,如一些非法豆制品和卤菜的加工场,周围居民都知道这些工场的违法存在,可被举报情况却很少,这一方面说明宣传引导力度不够,部分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另一方面说明缺乏举报激励手段。因此,我市要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机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发生在我市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以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由食品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及举报信箱,并具体负责受理,对举报的食品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经核实后,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认识到食品安全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积极参与到对食品安全的监督中来。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识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紧迫性,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要切实将食品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按照“市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形成合力,积极推动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发挥协同整治的作用。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做好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投诉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
 
  3.明确责任,强化追究。各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扎实工作,将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对工作不力或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突出重点,主动出击。各乡镇政府、各级职能部门要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突出整治重点,尤其对儿童食品和本地特产食品的专项整治。认真负责,主动出击,从严整治,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5.加强联络,密切沟通。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出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要及时上报。
 地区: 河北 
 标签: 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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