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民族特色乳制品办理生产许可问题的复函(质检办食监函〔2011〕325号)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民族特色乳制品办理生产许可问题的复函(质检办食监函〔2011〕325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10-29 14:58:07  来源: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3472
核心提示: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内蒙古民族传统和民族特色乳制品列入其它食品类别实施许可证管理的请示》(内质监食发〔2011〕144号)收悉。经研究,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民族特色乳制品办理生产许可问题的复函。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办食监函〔2011〕325号
发布日期 2011-04-07 生效日期 2011-04-0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内蒙古民族传统和民族特色乳制品列入其它食品类别实施许可证管理的请示》(内质监食发〔2011〕144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2009年修订)》(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工联产业〔2009〕第48号)对地方特色乳制品的名词解释,同意你局将奶豆腐、奶皮子作为地方民族特色乳制品纳入其他食品类别实施生产许可。奶茶粉、乳粉制固态成型制品不属于地方民族特色乳制品,应按照其产品特性分别纳入乳粉(调制乳粉)、糖果(压片糖果)或其他食品类别实施食品生产许可。产品名称应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进行规范。
 
  对于地方特色乳制品应参照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质检食监函〔2011〕15号)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更多相关法规请查看:乳制品方面相关法规汇总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21) 法规动态 (219)
法规解读 (2884)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20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