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0〕27号)【2017-04-26失效】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0〕27号)【2017-04-26失效】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6-06 16:49:56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浏览次数:1469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皖政办〔2010〕27号
发布日期 2010-05-2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本法规已失效,依据请查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皖政〔2017〕5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1.总体目标。今后5年,力争实现主要“菜篮子”产品供应量年均增长5%以上,从业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以上,产品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二、加强生产能力建设
 
  2.建设集约化设施蔬菜基地。加快建设城市郊区保供蔬菜、皖北和沿江棚室蔬菜、皖南和大别山区高山蔬菜、沿江水生蔬菜、黄山和九华山旅游蔬菜五大优势产区,打造一批瓜菜和食用菌专业乡镇和专业村。以设施园艺标准园创建为抓手,加快形成一批高效蔬菜产业带。今后5年,在蔬菜主产区和大中城市郊区,每年新增规模化设施蔬菜基地20万亩。
 
  3.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深入实施畜牧业升级计划,着力提升畜牧业良种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和集约化程度。今后5年,启动省级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创建和认定工作,支持建设3万个规模化生猪、奶牛、肉牛、肉羊和家禽养殖场(区),力争全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70%以上。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免疫、监测、检疫监管、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控措施,强化人畜共患病防控,提高畜禽产品安全供给水平。
 
  4.建设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发挥我省水域生态条件好的优势,结合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进标准化健康养殖,着力打造沿江、沿淮水产经济带和优势水产板块。加快建设一批池塘养殖、观赏游钓等内容丰富的城郊型休闲渔业基地。今后5年,全省改造修复精养鱼池100万亩、建设30个水产大县、200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一批现代渔业示范园区。进一步强化水生动物防疫能力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的水生动物防疫体系。搞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5.建设鲜食与加工结合型名优果品基地。扩大名优果品规模化生产,扶持优势龙头企业,建设40万亩砀山酥梨、20万亩早熟苹果、20万亩大棚草莓、10万亩黄桃、5万亩葡萄等现代化水果生产基地,发展长丰草莓、怀远石榴、宣城早熟梨、皖南和皖西南枇杷、柑桔等鲜食果品基地。通过5年努力,力争全省水果面积发展到200万亩,商品率达到90%,果农年人均收入增长8%以上。
 
  6.建设“菜篮子”产品良种繁育中心。开展产学研协同攻关,研发、选育和推广一批高产优质种苗、鱼苗、种畜禽新品种,快速提高我省新品种培育和良种良法配套的社会化服务水平。今后5年,依托种子工程和畜禽、水产良种项目,建设50个年育苗500万株以上的蔬菜集约化育苗厂,3个草莓脱毒组培繁育种苗厂,10个果树无病毒苗圃,改扩建畜禽原良种场和扩繁场200个,建设10个年产20亿尾水产良种企业。
 
  三、推进市场体系建设
 
  7.加快构建现代化物流体系。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推进现有市场的升级改造,提升服务功能和辐射能力。今后5年,在“菜篮子”优势产区建设和改造10家产地批发市场,在城市交通枢纽地区改造升级10家批发市场,在大中城市支持50家农贸市场在场地环境、设施设备、质量安全检测、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市场挂牌经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不合格产品退市等制度,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打击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8.强化产销衔接功能。把“菜篮子”连锁经营作为培育新型业态、构建现代流通网络的重点,加强产销衔接。引导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直接与产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订单生产和“农超对接”,重点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直采基地、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和农产品配送中心。发展农业会展经济,举办各类名优“菜篮子”产品推介活动,扩大“菜篮子”产品出口。发挥我省名特优品种多和临近长三角的区位优势,使我省优势“菜篮子”产品在长三角市场占有率提高20%以上。
 
  四、加强质量监控体系建设
 
  9.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快“菜篮子”产品标准制(修)订和推广应用,制定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每年引进和制(修)订“菜篮子”产品标准60项左右。选建规模化园地,集成标准化技术,扶持经营主体,大规模开展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畜牧业、渔业标准化示范,全面提升果蔬茶、水产、畜禽产业科技水平。今后5年,创建各类省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500个,力争种植业、养殖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分别达到50%和70%。扩大名牌认定和“三品”认证,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10.加强检验检测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建立“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和应急处置机制,逐步形成产地有准出制度、销地有准入制度、产品有标识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开展对全省“菜篮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强化对产地周边排污单位环境监管。加快省级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三个检测中心升级改造,推进5个市级区域性检测分中心建设,抓紧16个国家重点县质检站建设并尽快投入使用。今后5年,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菜篮子”重点产区,新建50个县级质检站,改扩建300个农产品检测站(点)。逐步形成以省、市、县三级检测站为重点,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检测点为基础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11.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强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安徽农业信息网”,建设覆盖全省的“菜篮子”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对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的技术服务和培训,扩大农业先进技术和高科技覆盖面,提高技术到户率和到田率。加快农村宽带快捷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尽快全面实现村级远程信息服务网络化。完善各级工商、农业系统12315和12316网络服务平台。畅通农产品质量安全申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农产品消费者申诉举报,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完善调控保障体系
 
  12.强化城郊农业发展的功能定位。按照统筹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明确城郊农业以发展“菜篮子”产品为主的功能定位。各市根据当地资源条件、消费习惯、产品供求变化和市场缺口保障程度,确定重点发展区域、主要品种和自给率标准,加快研究制定《城郊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高起点、高标准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加工、质量监管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实现与农区的错位发展,稳定并逐步提高城市自给保障能力。
 
  13.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要建立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财政增加投入,积极支持蔬菜棚室、蔬菜集约化育苗场和“菜篮子”良种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批发市场改造升级、“菜篮子”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以及示范推广项目和人员培训等。积极推进支农资金整合,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资金,支持“菜篮子”工程项目建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带动农户多、有竞争力、有市场潜力的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倡导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力开发支持龙头企业的贷款担保业务品种,提高“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融资能力。
 
  14.建立和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将“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吸引省内外资金参与生产流通等设施建设。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符合国家或省“绿色通道”政策要求的,享受车辆通行费减免。加强对城郊菜田和养殖区域保护,提高“菜篮子”生产用地征占补偿水平。落实国家对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建设用地、用水、用电的价格政策,加强养殖水域滩涂使用权益保护。加大对“菜篮子”产品实施标准化生产和认证的支持力度。扶持发展“菜篮子”产品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规划使用本集体土地从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15.建立健全风险应对机制。充分利用“菜篮子”信息网络和贸易销售平台,引导“菜篮子”产品均衡生产和有序流通。完善重要“菜篮子”产品储备体系,有效增强市场应急调控能力。加快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政策性保险制度,开展保费低廉、保障适度的“菜篮子”保险业务,扩大“菜篮子”产品保险在城郊和主产区的覆盖面。建立市场异常波动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做好在雨雪、畜禽疫病发生时主要“菜篮子”商品的价格监控、货源组织和市场供应。
 
  16.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各地要把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作为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列入市长负责制内容。将确保产品质量、价格基本稳定、产销衔接顺畅、市场主体行为规范、突发事件处置及时、风险控制迅速有力、农业生态环保等纳入“菜篮子”工程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出台扶持政策,推动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快速发展。恢复省“菜篮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农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等部门参加,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齐抓共管,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地区: 安徽 
 标签: 菜篮子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221)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9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