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食安委、市经贸委、卫生局、教育局、建设局、农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工商局、质监局:
近期大范围的持续强降雨造成了我市出现严重洪涝灾情,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商店和学校受淹。为切实加强灾期食品安全工作,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障暴雨洪涝期间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灾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加强监管,重点检查被淹食品生产企业、集贸市场、餐饮单位(含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和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副食店、小摊贩、小餐饮店等,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病死畜禽和水淹变质食品流入市场,保证各地特别是洪涝灾区有安全食品和干净饮用水,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各地、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食安办抓好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工作,协调各部门加强灾期和灾后食品安全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脱节。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重大情况应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
农业部门抓好灾共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蔬菜、水果检测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出售受淹变质果蔬的行为,严防不安全食用农产品流入市场。
畜牧兽医水产部门抓好灾区畜禽水产养殖病害防治,规范用药行为,加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严防变质水产品、病死畜禽上市流通。
经贸部门加大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好屠宰环节肉品检验工作,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同时,督促农产品市场、生鲜超市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等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卫生部门加大对餐饮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洪涝地区学校食堂、餐饮店,对被洪水浸泡过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半成品要严加监控,防止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病死牲畜或者被洪水浸泡污染发霉变质的食品进行再加工上餐桌。同时,加强对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工商部门加强市场食品监管,加大对商场、超市、批发企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店尤其是农村食品店的监管和一线巡查,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落实进货查验和购销台账制度,严防病死猪肉以及浸水、发霉、变质不合格的食品进入市场销售。
质监部门加强生产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重点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原材料和受淹成品的检查力度,严防不合格原料、水淹没变质食品重新进入食品生产企业加工生产食品,确保生产质量安全的食品。
建设部门加快供水损毁设施的抢修恢复,加强饮用水安全的监管,开展二次供水设施的检查、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教育部门督促受淹学校做好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开展卫生大扫除,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卫生制度,防止发生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会同宣传部门积极开展灾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预防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尤其是肠道传染等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灾区群众不食用病死、毒死和死因不明的畜禽以及来历不明的食品,不饮用生水,引导群众安全消费。
龙岩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