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对粮食的宏观调控能力,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在2008年建立500万斤储备粮的基础上,2009年新增500万斤粮食(小麦)储备。现将做好粮油储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区级储备粮食权属于区政府,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动用,储备粮食要确保需要时能调得动、用得上。
二、区储备粮品种全部安排为2009年生产的新小麦。价格按1.04元/市斤,收购入库费用0.03元/市斤,储备费用0.04元/市斤,最终2009年新增500万斤小麦的价格成本和借款按实际收购入库的价格核算。
三、质量要求达到中等以上。白小麦,即白麦粒不低于90%,白硬麦角质率不低于70%,容量750克以上,水份12.5%以内,杂质l%以内,不完善粒6%以内。
四、市农发行营业部负责区级储备小麦的借款;区财政局负责支付利息和费用,并按每季支付同期借款利息和每市斤0.04元的储备费用补贴;区粮食局和粮食储备管理中心负责储备粮的品质、数量及安全管理。2009年区储备小麦500万斤,完成入库时间截止2009年8月底。
五、储备小麦入金双恒粮油有限公司南乔库,由区粮食储备管理中心管理。
特此通知
二00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