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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电关于做好洪涝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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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5-05 08:20:46  来源: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652
核心提示:  各地一定要把保障灾区群众饮食安全摆上重要位置,高度重视受灾地区群众的饮食安全问题,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切实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受灾地区的饮食安全。
发布单位
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0-08-02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市(州)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部门:

  近期我省降临历史上罕见的暴雨,个别地区已遭受严重的洪涝灾害,灾区食品、饮用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降低灾区食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一定要把保障灾区群众饮食安全摆上重要位置,高度重视受灾地区群众的饮食安全问题,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切实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受灾地区的饮食安全。

  二、全面排查灾区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切实加大监管力度。重点排查部位是受灾区域、城乡结合部、农村大集、餐馆、食杂店等。

  三、重点做好灾民安置点集中供餐环节的监督管理。不得使用病死、淹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畜、家禽、鱼虾;不得自行采食野生蘑菇和其它野菜,以防中毒;应用简易设施和方法做到食品防蝇、防尘、防污染和防腐败变质。

  四、加强救灾食品的监督管理。严禁分发包装破损、标识不清或过期变质的救灾食品。对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做好卸货、储存、转运、分发的卫生指导;储存食品的场所应保持干燥、清洁、不放杂物,食品隔墙离地存放,注意通风、防虫、防鼠、防尘、防霉变。

  五、加强协调调度,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监管工作中的问题。各监管部门要加强信息通报,重大工作信息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的支持和指导。

  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0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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