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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市食安委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长食安办发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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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4-23 08:55:36  来源:长海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665
核心提示:  着重对农贸市场、超市及农村食品经营业户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
发布单位
长海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长海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发布文号 长食安办发〔2008〕1号
发布日期 2008-01-2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县食安委各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市食安委《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黑窝点”专项行动的通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确保春节期间全县人民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县食安委决定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组织一次联合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区域

  着重对农贸市场、超市及农村食品经营业户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

  二、检查重点品种

  着重对食用油、粮、肉、蔬菜、散装白酒、水产品、调味品、老年食品和婴幼儿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

  三、检查时间安排

  联合执法拟定时间为2008年2月1日13:30~17:00。

  四、检查人员安排

  卫生、工商、质监及食安办相关人员参加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各监管部门要选派1位领导和2位执法人员参加。邀请新闻单位跟踪报道。

  五、检查线路安排

  现场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生产加工企业1家,农贸市场1家,超市1家,农村食品经营业户2家,餐饮单位2家,散白酒经销点1家。

  六、几点要求

  1.各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联合执法行动,从保障海岛群众春节期间吃上放心食品的高度,保证监督到位,消除隐患。

  2.节日期间,各监管部门要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确保节日期间公众饮食安全。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地区: 辽宁 
 标签: 食品经营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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