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意见》(琼府办[2010]7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联动机制
市政府成立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冼诺春(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吴南夫(市政府办副主任)
陈 珊(市粮食局局长)
成 员:何子超(市发改局副局长)
李保华(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继文(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金莲(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进荣(市工商局副局长)
符国清(市粮食局副局长)
许金平(市物价局副局长)
潘东旭(农发行五指山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珊(市粮食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许金平(市物价局副局长)、梁博彪(市粮食局调控股股长)担任。成员从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发行五指山支行抽调。
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每月初听取办公室汇报全市粮油供应和价格变动情况,加强对全市粮油经营企业(个体户)的管理,指导、督促市粮食局与销售企业(个体户)签订保证市场供应责任书,打击、防止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科学合理调度全市粮源,及时将地方储备粮油投放市场,保持我市粮油供应和价格的稳定。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发改局:对全市粮油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可行性的建议,推进粮油基础设施建设,检查督促各项政府的落实。
市财政局:保障各项工作经费及时落实到位,参与地级储备品种的调整和储备粮集中轮换方案或动用方案。
市交通局:保证紧急和必要粮油运输道路畅通。
市商务局:对各类粮油销售市场的价格数量进行监测,检查
指导其执行国家调控政策,积极组织粮油保证供应和保持价格稳定。
市工商局:负责粮油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粮油经营活动中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市粮食局:负责工作小组日常工作;每周(必要时每天)监测、收集、整理粮油价格和供应情况;分析、判断、预测主要粮油品种市场供应、价格动态及走势;对重点粮油加工、批发零售企业的库存量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签订保证市场供应责任书;根据市场供应情况,提出地方储备品种调整方案和储备粮提前集中轮换方案或动用方案。
市物价局:负责国家规定的粮油品种价格核定与监测工作;每周(必要时每天)收集、整理粮油品种市场价格情况;分析、判断、预测主要粮油品种市场价格动态及走势;加强市场粮油价格的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农发行五指山分行:负责确保符合条件的储备企业储备粮油轮换信贷资金安排;保证符合条件的粮油加工、批发企业采购、调入粮油所需信贷资金供应。
办公室主要职责:每周一综合处理上周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动情况资料,对来自各渠道的监测数据进行对比校核评估,对粮油市场供应、市场价格动态及走势作出判断,研究出保证稳价的意见;每月底以报表形式向领导小组报告当月全市粮油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及时报告重要粮情和请示重要问题。按要求向省粮食局上报粮油供应和价格情况。
二、及时准确掌握粮油库存和价格情况
市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指导粮食、物价、商务等部门加大监测力度,准确掌握全市粮油加工和粮源库存情况,覆盖全市加工、批发零售企业(个体户)。
三、加强对粮油重点企业监管
市粮食局应对全市的粮油加工,批发、零售企业进行排查登记,编制监管目录。市粮食局与我市重点企业签订保证供应、稳定价格的责任书,明确要求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完善粮油台账,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必须执行《海南省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规定》,执行《海南省粮食收购许可管理若干规定》,依规照章从事粮食收购;不囤积居奇,不哄抬价格,工商物价部门对中间环节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的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经发现要按有关规定严历打击,维持市场正常秩序。
四、合理运用地方储备粮油资源投放市场
市粮食局要加强对市储备公司的指导和协调,合理的运用地方储备粮资源调控市场,正常情况下,按储备粮的轮换管理办法,根据市场情况,适时、适度轮换储备粮食供应市场。应急情况下,启动《五指山市粮食应急预案》。
五、切实解决粮油保稳价工作中的重点问题
建设国际旅游岛对我市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的长效机制提出了新要求,目前要切实解决三个重点问题:一是投入资金对我市储备仓库进行改造。我市的储备粮仓库都是原自治州留下的仓库,已经非常陈旧落后,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二是要保证每年30万元粮食风险资金及时落实到位。三是尽快完成省政府分配给我市的1000吨市级储备粮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