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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食品、饮品、药品领域知识产权专项整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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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4-18 09:43:17  来源:三亚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458
核心提示:根据海南省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2008年11月5日11—30日在我市范围内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活动。为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增强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加快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开拓国际市场的步伐,推动三亚市科技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完善,根据海南省知识产权局的通知,我局会同省知识产权局将于11月5日至11月30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开展知识产权侵权、冒充与假冒行为展开大检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了做好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三亚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
三亚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08-11-02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大商场、超市、药店:
 
  根据海南省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2008年11月5日11—30日在我市范围内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活动。为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增强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加快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开拓国际市场的步伐,推动三亚市科技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完善,根据海南省知识产权局的通知,我局会同省知识产权局将于11月5日至11月30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开展知识产权侵权、冒充与假冒行为展开大检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了做好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习阶段(11月5日—11月10日)
 
  知识产权部门印制相关材料发放到各大商场、超市、及药店,部门负责人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按照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竞争的能力和水平,激发我市社会公众的创造力,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科技进步、经济增长中的作用。
 
  二、 自查自纠阶段(11月11日—11月15)
 
  各部门对本行业的所有专利产品进行检查,要进行登记归类,对有疑问的专利产品,做好记录,并自行纠正,坚决不销售假冒专利产品。
 
  三、 检查阶段(11月16日—11月30)
 
  我局将协同海南省知识产权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我市各大商场、超市、药店进行抽查,各部门一定要全面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亚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
 
  二ΟΟ八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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