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浙江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55号)精神,特制定2007年嘉兴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全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党代会、人代会精神,强化领导,加大力度,坚持“四个一律”,抓实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探索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平安嘉兴”、“法治嘉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强化源头监管。
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行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化建设,强化全程管理。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禁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有毒有害兽(鱼)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和生猪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加强农产品场地监管,深化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动态监控。继续深化农产品生产监管,组织开展种养植技术指导及病虫害综合防控工作,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疫工作,指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主体建立生产档案。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年”活动,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工作。强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及国家地理保护产品申报认证工作,并加强对已通过认证农产品的质量监管。加强品牌农业建设,积极组织各级品牌农产品推荐工作,引导并扶持农产品经营主体创建名牌农产品。
(二)组织开展“全面准入与治理年”活动,强化生产加工环节监管。
大力实施食品及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全市28类食品市场准入率达100%,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产品达50%以上,新注册企业生产的食品及食品用相关产品市场准入率达到100%。进一步推动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的全面治理,根据《嘉兴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安全食品召回办法》(试行),严格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标签监管和强制检验制度,提升食品行业整体水平。深入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前28类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无证查处率100%,其中城乡结合部以内的关停取缔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外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100%。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区域特许准入制度试点,全面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产品质量水平。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全面实施食品添加物质使用申报制度,食品添加物质使用企业申报率达100%。
(三)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强化食品流通领域管理。
按照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加大整治力度,强化监管措施,探索长效机制。以农村小企业、小作坊、小食杂店、小摊点、小餐馆和各类食品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实施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管,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农村市场,严厉打击利用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强化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主体资格,完善和落实食品经营主体准入、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食品分类管理、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管理责任等自律制度。加强进出口食品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进口食品行为。
(四)继续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强化餐饮环节整治。
以餐饮业、学校食堂为重点,全面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积极推行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加大对学校及周边、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和旅游景区餐饮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和来源不明的食用油、调味料以及违法使用添加剂和利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非食品原料等生产加工食品行为。指导和督促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建立原料进货溯源制度。
(五)深入实施放心肉工程,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监管。
认真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强化生猪定点屠宰。完善生猪定点屠宰设置规划,督促落实屠宰场关停撤并计划,依法关闭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生猪屠宰加工场。强化对屠宰加工技术人员、肉品品质检验人员的培训,提高屠宰技术人员素质。大力实施生猪定点屠宰持证上岗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严格检验检疫,保证猪肉产品质量,促进屠宰行业规范化经营。完善、落实瘦肉精宰前检测制度和屠宰企业管理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完善屠宰场、供应商的考核制度,强化对品牌供应商日常监管,实施放心肉工程。积极推进生猪产销一体化进程,有序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集中屠宰。
(六)加大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市场监督。
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农村保健食品经营者为重点对象,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类产品为重点品种,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和专项抽检,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非法添加药物的违法行为,整治和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产品标准执行、标签说明书规范情况,严防不合格保健食品流入市场。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误导、坑害消费者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强化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证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健全乡镇、街道、学校、村(居)委会等食品安全责任网络,不断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实施放心店“提档升级”工程,巩固、提高和发展连锁超市和放心店,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和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推进“百镇连锁超市、千村放心店”工程向校园、工业园区拓展。加大对连锁龙头企业和配送中心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快改造提升农村放心店,提高“放心店”质量,使村级连锁配送占应建放心店行政村的比例达到40%以上,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70%以上。注重整合,健全群众监督员工作制度,强化教育、培训与考核,完善正向激励机制,提高群众监督网运行效能,切实发挥群众监督网作用。
(二)强化监管,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
按照“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各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坚持部门执法和联合执法相结合,加大食品安全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专项整治。加大违法食品案件的查办力度,及时查处大案要案,依法严惩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快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企业严格自检、检验机构接受委托检验和政府部门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检验检测体系。认真落实《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2007年度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监测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嘉政办发〔2007〕84号)要求,做好全市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通过开展食品安全质量统一抽检、统一发布信息,全面整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加大对产品质量不稳定企业的监督抽查力度,依法吊销在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中产品不合格、且经限期整改复查后仍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完善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体系,逐步扩大对食品的日常监测和强制检测覆盖面。
(三)攻坚克难,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
在桐乡市参加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试点工作的同时,按照《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07〕85号)要求,积极开展全市首批8个乡镇的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试点工作。通过试点,使试点乡镇努力达到六大目标,即:食品安全责任网进一步健全;农村放心店食品配送率达100%,村级连锁覆盖面达60%以上;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成效明显;食品及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全面实施,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基本消除;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区域内全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取得实效。按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2007年市区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嘉食安委〔2007〕4号)要求,扎实推进市区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工作,确保2007年市区蔬菜农残检测合格率、生猪饲养环节瘦肉精抽检合格率、水产品抽检合格率分别达到95%、98%和95%以上;学校食堂、餐饮单位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百镇连锁超市、千村放心店”建设实现全覆盖,农村放心店食品配送率达70%;强化市场准入管理,食品生产企业QS认证率达到100%等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积极探索,强化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和应急体系建设。
巩固首批试点成果,完善试点工作方案,扎实有效地抓好第二轮试点工作。通过运用信用承诺、失信惩戒等管理手段,促进食品企业强化管理,健全制度,采取有力措施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发挥食品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企业诚信意识。试点工作要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通过试点,推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抓住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在我市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试点工作的契机,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定期发布。通过试点,建立跨食品药品监管、经贸、农业经济、卫生、工商、质量技监、粮食等7个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形成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的协同执法机制。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各环节质量监测和预警机制,力求早发现、早处置,预防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全面架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加强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宣传,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坚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面向全民和“五进”、“三贴近”的原则,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月、大学生志愿者食品安全暑期实践等大型活动和食品安全知识“进百家社区、入千户家庭”以及“公共卫生进农村、进社区”宣传活动。组织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教育试点。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及时报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采取的措施及成效,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和防范意识。
(六)加强督查,促进食品安全工作落实。
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和考核办法,继续开展市对县(市、区)食品安全综合评价考核工作,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发挥暗查暗访作用,开展对食品安全工作尤其是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的监督检查,如实了解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和市场安全状况,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企业、问题品种,及时进行通报,抓好督促整改,确保食品安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