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实施豆制品放心工程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九日
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实施豆制品放心工程的意见
湖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确保全市人民吃上放心豆制品,现就在全市进一步实施豆制品放心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依法规范豆制品加工、销售和消费行为,实现豆制品质量安全情况的根本好转,让群众满意。
1.豆制品加工经营者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持有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率达100%。
2.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条件和设施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和除“四害”各项措施落实,做到环境整洁、容器清洁。
3.豆制品生产加工用水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原辅料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和质量标准。
4.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满足豆制品生产要求。
5.豆制品加工企业按环保要求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确保生产、生活污水经处理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6.预包装豆制品标签符合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
7.实行豆制品定点挂牌销售,亮证(照)经营,豆制品销售摊位标明生产加工户的名称、地址、卫生许可证号、工商营业执照号等经营。
8.消除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入市场的豆制品应符合国家、行业等有关标准。
9.大中型宾馆饭店,学校和30人以上就餐的机关、企事业食堂购买豆制品做到索票索证。
二、主要措施
(一)对生产加工环节进行整治规范
1.市食安办会同市质监局、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制订《湖州市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现场验收标准》,并向社会进行公告。
2.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豆制品加工经营户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排污许可证。
3.卫生部门严把豆制品生产加工卫生许可准入关,对不符合豆制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单位决不发证;质监部门强化对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生产加工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认真做好生产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坚决取缔无照生产豆制品的行为;环保部门做好豆制品生产单位的水、渣排放处理验收工作。
4.豆制品加工场(厂)必须建立豆制品质量检测室,配备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加强豆制品生产的质量控制管理。豆制品加工场(厂)生产的豆制品必须经自检合格后方能入市销售。
5.依法对豆制品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质监部门及时做好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生产者的后处理工作。
6.逐步实行豆制品定型包装。定型包装豆制品要按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二)对销售环节进行整治规范
1.市工商局制订《湖州市豆制品市场管理办法》,并向社会进行公告。
2.豆制品销售经营户自身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同时向生产加工豆制品的企业索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3.实施商品质量准入制度,无证(照)豆制品加工企业的豆制品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4.工商部门做好上市豆制品质量监测工作。
5.豆制品生产加工和批发实行“交易确认单”制度。“交易确认单”系豆制品加工场(厂)和批发市场开具的发货凭证,并实行“单”随货行。
零售市场内豆制品凭“交易确认单”上柜销售。“交易确认单”实行经营户“每日一户一单一账”和“摊(店)前悬挂亮化”制度。
6.逐步实行零售市场内豆制品冷链销售。
(三)对消费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1.市卫生局制订《湖州市豆制品消费环节管理办法》,并向社会进行公告。
2.从2006年7月1日起,大中型宾馆饭店,学校和30人以上就餐的机关、企事业食堂必须建立规范的豆制品采购制度。
三、工作职责
市本级的豆制品放心工程由市食安办牵头,两区食安委办公室和有关职能部门积极搞好配合;三县豆制品放心工程由各县食安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一)各监管部门的职责:
质监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规范。
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整治规范。
卫生部门负责消费环节的整治规范。
贸粮部门负责对豆制品行业协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公安部门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豆制品的行为。
环保部门负责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食品药监部门依法组织查处豆制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生产加工厂的职责:按规定和标准开展豆制品的加工、销售活动,确保所加工、上市的豆制品符合产品质量要求。对所生产的豆制品质量负首要责任。
(三)农贸市场的职责:负责对入市经营户的资格查验和日常教育工作;配合政府部门鼓励龙头企业在农贸市场开设放心豆制品摊位,做好市场内豆制品的抽样监测工作。对市场内销售的豆制品质量负连带管理责任。
(四)豆制品销售经营户的职责:对批发购进的豆制品做好索票、索证工作,严禁销售不符合要求及来路不明的豆制品。对销售的豆制品质量负首要责任。
(五)消费单位负责人的职责:在购买豆制品时,向销售单位索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