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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宣传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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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30 09:22:49  来源:湖北省畜牧局  浏览次数:1161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生产标准,把好养殖环节投入品质量关,落实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制度,强化市场监督管理,确保“两节”消费安全,制定本活动方案。
发布单位
湖北省畜牧局
湖北省畜牧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生产标准,把好养殖环节投入品质量关,落实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制度,强化市场监督管理,确保“两节”消费安全,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畜牧业法律法规和畜产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增强对畜牧业法律法规执行的自觉性,学会运用法律法规武器维护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牧,增强消费者安全消费意识,提高养殖生产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活动内容

  1、宣传以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的畜牧业法律法规、政策;

  2、开展畜牧业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接待群众的投诉;

  3、专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生产技术、生产发展的政策扶持措施、产品质量安全防范措施及新鲜肉、病害猪肉的鉴别;

  4、对市场销售的兽药、畜产品进行执法监督检查。

  三、活动重点

  1、结合农业部正在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认真治理畜禽养殖环节违法添加“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物的行为。

  2、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精神,实施活禽市场准入制,规范市场活禽宰杀行为,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强化禽类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

  3、加强市场和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大检疫监督力度,严把产地、运输、屠宰检疫关,严防染疫动物及病害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4、切实做好兽药、饲料等投入的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兽药和饲料。

  5、加强对畜产品加工企业的监管,要求进入加工环节的畜禽必须是通过产地检疫或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畜禽。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自觉执行标准,提高畜产品质量,保证食用安全。

  四、活动要求

  1、全省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宣传普及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和送法下乡活动,组织开展畜产品安全执法活动。

  2、全省畜产品安全执法宣传活动集中在12月中下旬,省局于12月22日在武汉市举办全省畜产品安全执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各地要在相应的时间段开展宣传活动,上下联动,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3、各地将宣传活动情况于2010年元月15日前报省畜牧兽医局畜产品安全监督处。联系方式:电话027-87272218

  邮箱:hbxac@yaho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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