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鹤壁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鹤政〔2005〕52号)

鹤壁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鹤政〔2005〕52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24 18:21:24  来源:鹤壁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966
核心提示: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制订的《关于印发〈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国食药监察〔2004〕9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实际和食品安全现状,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鹤壁市人民政府
鹤壁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鹤政〔2005〕52号
发布日期 2005-11-1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制订的《关于印发〈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国食药监察〔2004〕9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实际和食品安全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以改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培养食品安全信用意识,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为目的,狠抓源头建设、舆论引导、市场准入、诚信教育及综合治理,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形成富有鹤壁特色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提高我市的食品安全信誉,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先城区后乡村,统筹协调,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探索,稳步推进,把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蔬菜、肉类、乳类、餐饮等行业(品种)的信用体系建设作为重点先行,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向食品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延伸,在整个食品行业全面推开。

  三、运作方式

  采取政府推动、部门组织、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方式,按照“环节监督为主,品种监督为辅”的要求,由各环节监管部门负责本环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与实施。根据各监管环节食品行业、企业特点,由环节监管部门确定首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行业、企业。允许和支持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的食品安全信用建设提供服务。

  四、任务目标

  (一)具体分工

  市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的种植环节、林业局负责林产干果类的种植环节、畜牧局负责畜禽产品养殖环节,市水利局负责水产品养殖环节,市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市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并负责对其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市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环节,市卫生局负责餐饮消费环节,并对相关食品安全环节实施卫生许可,其它部门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鹤政〔2004〕19号)、《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豫政〔2005〕15号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鹤政〔2005〕29号)确定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各环节监管部门既相对独立开展工作,又要相互配合。

  (二)具体目标

  1.2006年6月30日之前各食品行业参加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企业比例分别达到:生猪屠宰环节50%;初级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环节35%;渔业生产环节中企业(含个体户)的35%;食品流通环节40%;食品生产加工环节30%;餐饮消费环节50%。至2007年全面完成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上企业均指有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下同)

  2.环节监管部门对年内参加信用体系建设企业的考核评估率达到100%。

  3.通过A、B级考核评估的企业达到年内参加信用体系建设企业总数的50%以上。

  五、主要措施

  (一)编制具体工作方案

  各食品安全环节监管部门根据确定的首批行业、企业特点,于2005年12月底前制订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方案主要包括:

  1.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具体实施方案应确定食品安全信用的征集原则、征集方式、征集渠道、征集内容和具体征集要求等,做到既有指导性,又有操作性。

  2.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具体实施方案中的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的重点是确定各类食品评价机构、评价指标、评价原则、评价方法以及评价效力,做到评价公开、公平。

  3.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各食品安全环节监管部门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信用评价结果,分成A、B、C、D四类,按照信用等级的高低,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

  (二)开展信用宣传教育

  由各环节监管部门负责,在2005年12月底前分别组织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社会信用基础知识和食品放心工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逐步形成以法律为基础,以道德为支撑的食品安全信用平台,提高试点单位和个人的信用意识和知识水平。

  (三)发布食品安全信用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为食品安全信用权威发布单位。各环节监管部门将实施情况和相关信息每月一次报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综合评定,对相关企业、相关食品品牌的信用信息报经市政府批准后,通过新闻媒体和市政府网站予以发布。

  六、工作步骤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的工作任务,要采取集中时间、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方式推进。2005年11月-2006年12月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2005年11月—12月)

  1.成立组织。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是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各相关环节监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协调和组织好这方面的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区和相关环节监管部门要按照全市方案的要求,在2005年12月底前将本地、本部门的工作方案,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3.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召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动员大会,新闻媒体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报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编发工作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组织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月活动。

  4.抓好教育和培训工作。各环节监管部门围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内容、指标体系、制度规范、管理服务办法等基本知识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要求,对监管环节内的企业搞好教育和培训。

  (二)整顿规范(2006年元月-2006年11月)

  1.动员各方力量,通过组织引导、制度建设和执法监管,使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的诚信度有明显提高。

  2.引入强制退出机制,对不讲道德诚信的食品企业予以曝光并责令退出食品行业。

  3.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全面推行诚信等级制度。由环节监管部门综合评定系统内企业的信用等级,根据食品企业食品质量信誉度和食品污染风险度,将食品企业食品安全信誉分为A、B、C、D四级,并予授信,实行分级管理。

  4.所有食品企业实行公开承诺、社会公示和责任分解制度,逐步建成诚信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总结 (2006年12月)

  总结一年来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经验和所取得的成绩,安排部署下一年度工作,并上报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1)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3) 法规动态 (2924)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7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