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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城区肉品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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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24 10:44:28  来源: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699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别是在“十·一黄金周”期间,确保广大市民和中外游客吃上高质量的“放心肉”,决定对永定城区肉品市场进行一次集中整治行动。
发布单位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06-10-0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   《永定城区肉品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月九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别是在“十·一黄金周”期间,确保广大市民和中外游客吃上高质量的“放心肉”,决定对永定城区肉品市场进行一次集中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巩固完善永定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经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制度,规范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保证肉类产品质量,确保市民和游客吃上“放心肉”,确保“十·一黄金周”期间肉品市场安全有序,促进我区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1)区别对待原则。即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长期经营“白板肉”的不法屠商,加工销售“白板肉”的厂、点,大型肉类冷冻库,是这次整治行动中的重点。(2)市场准入原则。上市销售牲畜产品,实行许可证管理,即必须到相关部门办齐“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建立详细的档案,对未取得以上“四证”仍经营牲畜产品的不法屠商以无证经营给予取缔,市场管理部门不予租赁和发放摊位。

  二、重点内容和重点部位

  (一)重点内容:(1)私屠滥宰;(2)加工、销售“白板肉”;(3)销售病害肉、潲水油。

  (二)重点部位:(1)奇峰市场、南站市场、边贸市场、大桥市场;(2)市城区各大宾馆、酒店、学校等集体伙食单位;(3)城乡结合部、市城区各大养猪场;(4)腊味加工厂;(5)大型肉类冷冻库。

  三、时间安排

  9月下旬至10中旬,由区商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违法人员进行严厉打击,对重要部位进行集中整治。

  四、主要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城区肉品市场集中整治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落实国务院“菜篮子”工程的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增强安全防患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商务局要加强对市场管理中心的领导,建立健全市场摊位和房屋租用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畜牧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加强对《动物防疫合格证》、动物检疫证、章的管理,规范宰前宰后检疫,重点进行“瘦肉精”检验;税务部门要加大对偷税、漏税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长期偷税、漏税户;工商部门对长期销售加工“白板肉”的不法屠商应取缔其营业热照;公安部门要组织警力,配合屠宰行政执法,严厉查处抗拒、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执法秩序,保障执法人员不受侵害;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卫生部门要按照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屠商和用肉单位的肉品质量及卫生管理;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各个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严格肉品采购渠道;旅游部门要着重检查全区各大宾馆、酒店的餐厅厨房,确保安全卫生,确保广大游客身心健康。

  (三)打击违法,严控准入。一是严厉打击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分子,对暴力抗拒屠宰执法和围攻、殴打屠宰执法人员的行为,公安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二是对长期经营“白板肉”的违法人员,工商、税务部门要及时立案,依法严厉查处。

  (四)强化监督,狠抓落实。一是强化市民监督。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做到每个投诉、举报有登记,有交办,有督办,有结果,对查实的投诉、举报案件,给予投诉、举报人员适当的物质奖励。二是强化新闻媒体监督。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整治行动,对严重违反肉品市场管理规定的反面典型要公开曝光。三是强化内部监督。各成员单位要在认真抓好整治措施落实的同时,对整治不力、执法不公等影响肉品市场管理的案件,利用区政府联席会议形式相互通报,增强办案的透明度。

  (五)加强领导,统一安排。本次整治行动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开展。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成员由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畜牧局、公安分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分局、旅游局、教育局、卫生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商务局,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督促和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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