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掌握全市饮用水卫生质量和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条件及水质检查能力,确保我市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32号)、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城市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卫办监督〔2008〕1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监测结果
1.基本情况。全市共对54家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其中市级市政水厂5家、县级政府所在地城镇市政水厂22家、乡镇水厂26家、自建水厂1家。
2.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各地积极推进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全市符合量化分级管理要求的38家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其中A级单位22家(18家通过省卫生厅2010年年度复核,4家按照规定参加2011年度复核),新申报A级单位1家,B级单位10家,C级单位5家。
3.水质监测情况。
(1) 出厂水。共监测131份,总合格率为90.0%。合格率较低主要是由于建德、淳安、桐庐等地区的乡镇水厂出厂水监测合格率不高,分别为76.5%、78.6%和85.7%,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不合格主要指标为浑浊度、氨氮、锰等,指标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乡镇水厂水质处理工艺相对落后以及汛期源水浑浊度突发性增高等。
(2)管网末梢水。共监测1698份,总合格率为90.5%。不合格卫生指标共281项次,主要为浑浊度、铁、消毒剂余量、微生物等超标情况,占86.8%,原因主要是城市给水管路陈旧老化、使用镀锌铁管等。
4.无证水厂情况。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对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摸底调查,发现建德市大慈岩自来水厂、三都镇自来水厂、杨村桥镇自来水厂和萧山区义桥镇许贤水厂共4家供水单位不符合卫生许可要求,无有效卫生许可证。这4家水厂均为乡镇水厂,供水人口在6000人以下,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尚不具备水质净化、消毒及检验设施,不符合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条件。
二、二次供水情况
1.监督情况。全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对辖区内192个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和卫生现状调查。从监督检查情况来看,全市二次供水单位基本卫生情况较好,各类二次供水设施能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并有相应水质监测报告,管水人员持有效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的比例达96.3%,涉水产品索证率为93.8%,消毒产品索证率为98.4%,今年未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
2.监测情况。全市共监测二次供水246份,总合格率92.3%。主要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等微生物指标超标,占79%。原因是部分二次供水设施日常卫生管理措施未落实,未按要求进行二次加氯消毒处理,影响了水质卫生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
1.部分乡镇水厂基础设施落后,缺乏必要的水质净化、消毒及检验设备,水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2.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乡镇水厂管网末梢水监测点相对较少,无法全面掌握水质情况。
3.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和管理责任人不明确,卫生管理薄弱,水质存在卫生隐患。
针对我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请各区、县(市)卫生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力度,特别是加强农村乡镇水厂监管力度,落实技术提升改造措施,继续推进集中式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强化对部分存在卫生隐患单位的监督和处罚,促使相关单位及时改进。探索饮用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预警预报工作模式,开展饮用水水质和介水传染病监测预警工作,积极推行饮用水网络监测试点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管水平。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