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2008年,举世瞩目的第29届奥运会即将在北京召开。沈阳作为此次奥运会的分赛场,届时将有中外宾朋云集沈阳。这是树立我市形象、展示我市魅力、扩大我市美誉度的大好时机,也是对我市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为此,各区、县(市)商品流通主管部门要立足本职,以强化肉品质量安全为主线,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奥运会分赛场比赛的顺利进行,为确保我市城乡居民食肉安全,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做出应有贡献。
一、专项整治目的和主要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就是要在认真总结去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整改暴露出的问题和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巩固和发展专项整治的成果,为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新《条例》的颁布实施创造良好条件,为新老条例的平稳过渡夯实基础,做好充分准备。
活动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反复抓,抓反复”和“重点抓、抓重点”的基本思路,以落实制度和强化责任为抓手,以完善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为重点,以防止私屠滥宰、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重新抬头和建立健全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开展“六查六看”活动。即:
——查品质检验制度执行情况,看肉品品质检验的要求是否落到实处;
——查企业是否有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看企业无害化处理是否落实到位;
——查台帐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看定点屠宰企业是否准确完整地登记四本台帐;
——查举报投诉制度执行情况,看监管部门是否按制度要求处理投诉举报案件;
——查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看监管部门是否对本地区重点整治区域坚持经常性巡视检查;
——查企业责任履行情况,看企业是否按照签订的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履行自己的责任。
二、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共分三个阶段: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时间为4月1日~4月5日。主要是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
二是企业整改阶段,时间为4月5日~6月20日。主要是按照专项整治的要求,完善企业的无害化设施设备和管理。
三是检查验收阶段,时间为6月21日~6月30日。主要是按照专项整治的要求,对企业无害化设施设备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达到专项整治要求的,确认定点资格;对达不到专项整治要求的,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并收回已发放的定点屠宰标志牌。
三、专项整治工作责任
1、市商业局,负责部署和组织此次专项整治,检查验收企业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的配备及运转情况,检查区、县(市)和所属企业落实制度及强化责任情况等。
2、区、县(市)商品流通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市商业局的部署,组织本地区所属企业落实此次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要求,并进行督促检查。
3、区、县(市)食品公司(食品总站),负责完善本企业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依法对检出的病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负责所属食品站病害猪的无害化处理。同时,落实此次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要求。
4、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完善本企业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依法对检出的病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落实此次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要求。
四、专项整治工作的几点要求
此次专项整治是去年专项整治的延续和深化,各区、县(市)商品流通主管部门,要继续做好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紧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落实和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在检查品质检验制度执行情况时,不仅要看肉品品质检验的项目是否符合基本要求,而且要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配备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设备情况进行抽检,对检验的结果是否按规定记录,对检验出的问题生猪和肉品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
2、在检查企业无害化设施设备时,重点是要看企业是否有无害化设施设备,同时还要看企业无害化处理机制的运转情况是否正常。没有无害化处理设备,或无害化处理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的,要从现在开始,抓紧配备、抓紧完善。到6月30日,没有无害化处理设备,或无害化处理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的定点屠宰企业,市商业局将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第七条第六款的规定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并收回已发放的定点屠宰标志牌。
3、在检查台帐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时,不仅要看定点屠宰企业是否准确完整地登记四本台帐,而且还要结合上市肉品“两章两证”管理要求,规范企业准确完整登记生猪来源和肉品销售台帐项目。
4、在检查举报投诉制度执行情况时,不仅要看监管部门是否按制度要求处理投诉举报案件,而且还要把专项整治建立的举报投诉制度机制化,做到举报电话有人接听,举报信函有人办理,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对举报投诉的事项,做到及时核查处理;对举报投诉的内容及其核查结果,做到归案留档。
5、在检查执法监督检查情况时,不仅要看监管部门是否对本地区重点整治区域坚持经常性巡视检查,而且还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城乡结合部的私宰户和加工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的黑窝点。对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组织力量核查处理,切实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6、在检查企业责任履行情况时,不仅要看企业是否按照签订的《承诺书》履行自己的责任,而且还要对定点 屠宰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不遵守承诺的企业要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