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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设政策性林木油菜奶牛保险险种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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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19 19:04:44  来源: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212
核心提示:为了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增强农业风险防范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建设,保障农民群众创业致富,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增设政策性林木、油菜、奶牛保险险种。
发布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浙政办发〔2008〕91号
发布日期 2008-12-22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增强农业风险防范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建设,保障农民群众创业致富,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增设政策性林木、油菜、奶牛保险险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设政策性林木综合保险

  (一)保险对象。全省所有用材林、经济林(香榧、核桃、银杏、杨梅、油茶、板栗等)和竹林种植经营户。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上(含)的林业经营主体(包括国有、集体林场,林业企业,林业种植大户等)可单独投保;散户可以专业合作社或行政村为单位联户参保。

  (二)保险责任。火灾、台风、暴风暴雨、洪水、泥石流、冻害、暴雪、雨凇等。

  (三)保险金额和费率。对不同品种林木按再植成本的50%—60%确定保险金额。用材林、竹林基础费率为1%;经济林基础费率为0?7%。杭州、湖州地区林木综合保险风险系数为0?7,其他地区为1。

  (四)保费补贴。省、县两级财政保费补贴45%,由省财政与欠发达地区(名单见附件,下同)按六四比例分担、与其他地区按四六比例分担。

  二、增设政策性油菜保险

  (一)保险对象。全省所有油菜种植农户。种植面积在5亩以上(含)的种植大户可单独投保;种植面积未达5亩的散户,可以专业合作社或行政村为单位联户参保。

  (二)保险责任。暴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冰雹、冻害等。

  (三)保险金额和费率。保险金额为300元/亩,基础费率为5%。

  (四)保费补贴。中央、省、县三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为90%。其中,欠发达地区由中央财政承担35%、省财政承担45%、县级财政承担10%;其他地区由中央财政承担35%、省财政承担30%、县级财政承担25%。

  三、增设政策性奶牛保险

  (一)保险对象。全省所有奶牛养殖户。已实行奶牛互保的,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全省政策性奶牛保险。

  (二)保险责任。口蹄疫、流行热、高温热应激等重大病害,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冻害等自然灾害,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

  (三)保险金额和费率。每头奶牛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奶牛品种、畜龄协商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其投保时市场价格的70%。基础费率按政策性奶牛保险条款执行。

  (四)保费补贴。省、县两级财政保费补贴60%,由省财政与欠发达地区按六四比例分担、与其他地区按四六比例分担。

  四、试行公益林政策性林木火灾保险统保

  有意愿的县(市、区),2009年可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公益林实行政策性林木火灾保险的统保(执行政策性林木火灾保险政策条款,即费率0?1%,保险金额200—800元/亩)。保费由省、县级财政全额补贴,省财政与欠发达地区按六四比例分担、与其他地区按四六比例分担。

  五、积极推进新增险种的参保工作

  以上三个新增险种的参保,具体执行省共保体政策性林木、油菜、奶牛保险条款,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各地要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领导,以林木经营、油菜种植和奶牛养殖重点地区为突破口,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引导种养户自愿参保。财政部门要落实新增险种保费补贴预算资金;林业部门要重点研究制定公益林统保的具体配套办法;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技术支持,做好奶牛身份识别、防疫等相关工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要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新增险种的业务培训,共同推进政策性林木、油菜、奶牛保险工作。

  宁波市参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助欠发达地区名单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助欠发达地区名单

  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舟山市、淳安县、永嘉县、洞头县、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安吉县、兰溪市、武义县、磐安县、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岱山县、嵊泗县、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龙泉市、青田县、云和县、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景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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