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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2010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和考核细则(澧政办发〔201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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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16 04:53:20  来源: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2499
核心提示:  为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和考核细则。
发布单位
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澧政办发〔2010〕21号
发布日期 2010-04-0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澧县2010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和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为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和考核细则。

  一、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城乡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建设,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完善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推进示范创建,强化安全监管,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实现“七个100%、四个增长、两个确保”的目标。

  七个100%:全县鲜湿米粉企业100%获得生产许可证,全县餐饮企业、集体食堂、肉品加工企业所使用的肉品100%来自定点屠宰场,全县农村食品安全与消费维权联络站建立率达到100%,全县餐饮企业、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台帐建立率达到100%,全县食品安全监测覆盖面达到100%,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四个增长:全县标准化种植养殖面积稳步增长,全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稳步增长,全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示范店食品集中配送比率稳步增长,全县食品工业重点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率稳步增长。

  两个确保:确保全县蔬菜抽检农残超标率控制在6%以内,确保全县不发生一起重大群体性食品药品中毒责任事故。

  (三)工作要求

  1.强化重点环节监管,努力消除安全隐患

  (1)强化农产品种养环节监管。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模式,加强标准化种植养殖和认证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动物检疫防疫工作。

  (2)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小作坊监督管理,所有鲜湿米粉企业年内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一律关停。

  (3)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认真做好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审核和发放工作,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帐、索票索证及“一票通”制度,强化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

  (4)强化餐饮消费环节和保健品监管。完善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审批程序和相关制度,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全面推行分类监管。以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食堂和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农村赈酒等为重点对象,加强监督检查。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

  (5)强化畜禽屠宰和酒类流通管理。全面开展定点屠宰场地的审批换发证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县城区实行机械化定点屠宰,20%的乡镇定点屠宰场完成升级改造,全力解决好牛肉注水问题,强化畜禽产地和屠宰检疫。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松香拔毛”专项整治。继续加强酒类市场监管,严格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

  2.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1)强化专项整治。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二是继续深入开展“七小”行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饮食店、小商店、小市场、小食堂、小水厂、小酒厂的经营行为,做到规范一批、置换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三是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使用违禁农药、兽药等违法行为。四是大力开展湿米粉、乳制品、纯净水、豆制品等重点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提高重点食品的安全放心程度。五是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六是开展茶楼、西餐厅、夜市等餐饮服务专项整治,规范经营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2)开展联合执法。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大力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

  3.坚持管理重心下移,加强农村市场监管

  (1)完善监管体系。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体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站试点,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村居委会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作用。强化社会监督网络建设,切实打造一支有组织、常态化、业务精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队伍。

  (2)强化日常监管。以市场巡查为抓手,严厉打击不法行为,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进入农村市场。

  (3)突出监管重点。切实抓好农村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农村学校食品安全水平。切实抓好农村赈酒监管,逐步推行农村赈酒“专门公司、专门服务、专门培训、专门管理”的经营管理模式。切实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引导农村食杂店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示范店转化提升,引导农村小菜场按照“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进行建设改造。增加对农村集贸市场蔬菜的抽检次数,严防农残超标蔬菜流向餐桌。

  4.加强支撑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保障能力

  (1)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企业经营档案,健全职能部门监督信用档案,完善索票索证和进销货台帐制度。推广企业红黑榜制度,形成守信褒扬、失信惩戒的信用评价机制,强化企业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2)推进信息网络建设。加快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步伐,大力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县乡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分析预警系统,完善综合信息定期联合发布和重要信息及时通报制度。

  (3)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继续推进企业自检、监督抽检和评价检测“三位一体”的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加大企业自检力度,将检测室的配备列入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内容,今后凡新开办的市场、超市必须配备检测室、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加大市场评价性抽检力度,对主要食品药品及相关产品开展检测评价。

  (4)推进应急体系建设。县乡两级要整体联动,建立应急管理体系和各部门协作的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完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报告机制,深化以食物药物中毒为重点的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5)推进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县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网络,加强监测预警和日常防控,防范重大事故。重视群众投诉举报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整治。加大蔬菜、粮、油等重点品种的监测评估力度,加大乳制品等高风险食品检验检测次数,加强对主要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的环境监测。建立健全食源性疾病报告机制,构建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信息采集网络。

  5.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1)加强生产经营者教育培训。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使规范生产、依法经营成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自觉行为。重视对农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培训,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违禁投入品,牢牢把住源头关口。引导食品药品相关行业中介组织发挥优势和特长,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咨询和专业讲座。

  (2)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列入党员干部培训的内容,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3)加强社会公众宣传教育。新闻媒体要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公益宣传,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积极推行中小学生饮食用药教育活动,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和饮食营养知识。

  6.严格药品市场监管,提高药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基本药物的全程监管,规范基本药物流通渠道。二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严禁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流入市场。三是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85%达GUP标准,村卫生室、个体诊所65%达GUP标准,零售药店全部通过GSP认证。

  7.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1)强化领导责任。2010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由县长杨易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颜学锦和副县长刘辉任副组长,有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部门监管工作责任制和工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2)严格考核督导。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分值和考核力度,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热点难点和媒体曝光问题等开展明查暗访,通过督查督办促进重点工作的落实和薄弱环节的整治。

  (3)强化基层基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保障工作经费。进一步充实执法人员力量,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4)推进示范创建。坚持正面典型引导,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动态管理、梯度推进的思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今年县城主要街道都要达到示范创建标准,澧阳镇、澧澹乡、张公庙镇、小渡口镇、雷公塔镇、杨家坊乡要达到示范乡镇创建标准。

  二、考核细则

  (一)乡镇人民政府 (100分)

  1.监管网络健全。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形成乡镇长负责、专人专管的工作格局;每个行政村(居委会)有一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20分)

  2.制度健全。建立健全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有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措施。(10分)

  3.定点屠宰工作稳步推进。抓好定点屠宰场升级改造,进场屠宰生猪检疫率达100%。(20分)

  4.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与消费维权联络站建立率达到100%,加强农村赈酒监管,扩大示范村、示范店创建面。(10分)

  5.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到位,无中毒事故发生。(10分)

  6.蔬菜生产质量提高。无公害蔬菜种植面积稳步增长,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引导农村小菜场按“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进行建设改造。(10分)

  7.市场管理有力。区域内市场监管严格,运作有序,餐饮经营单位、学校和单位食堂100%建立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制度,餐饮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10分)

  8.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乡镇卫生院85%以上达GUP标准,村级卫生室、个体诊所65%达GUP标准。(10分)

  所辖区域内,全年发生一起食品药品中毒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县商务局  (100分)

  1.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班子,机构健全,并有专人管理。(10分)

  2.有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具体方案和措施。(10分)

  3.努力扩大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促进标准化种植面积稳步增长。(20分)

  4.抓好生猪、菜牛定点屠宰工作,完成定宰任务,督促20%的乡镇进行定点屠宰场升级改造。无白板肉、病害变质肉品在市场上销售,全力解决好牛肉注水问题。所有用肉单位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场。(20分)

  5.“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示范店食品配送率稳步增长。(10分)

  6.督促落实蔬菜检测工作,协调处理不合格蔬菜销毁工作。(10分)

  7.加强酒类市场管理,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经营行为。(10分)

  8.督促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效果明显。(10分)

  全年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实行“一票否决”。

  (三)县工商局 (100分)

  1.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班子,有专人负责,有固定工作队伍。(10分)

  2.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制度。(10分)

  3.加强对经营业主经营资格的检查,确保职责范围内不出现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的工商个体户和企业。(10分)

  4.加大市场治理力度,依法查处掺杂使假及销售伪劣食品、“三无食品”、不合格蔬菜等经营行为。加大食品药品虚假广告的打击力度。消除市场内“松香拔毛”行为。(20分)

  5.食品经营企业、商店100%建立进销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依法对所有农产品批发经营市场进行安全监管。(20分)

  6.全力支持牲畜定点屠宰工作,严厉打击经营白板猪肉的违法行为,协助有关部门捣毁私屠滥宰窝点。(10分)

  7.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效果明显。(10分)

  8.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与消费维权“联络站”建立率达100%。(10分)

  全年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实行“一票否决”。

  (四)县质监局 (100分)

  1.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班子,有固定的工作队伍。(10分)

  2.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核生产许可证发放程序,全县鲜湿米粉企业100%获得生产许可证。食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20分)

  3.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原辅材料、添加剂和产品质量严格检测和监管,依法查处不合格的原辅材料、添加剂和产品,督促食品生产企业100%建立和完善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20分)

  4.对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设施和卫生设施进行定时检查,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10分)

  5.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办理QS认证,杜绝无QS标识食品流入市场销售。(20分)

  6.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效果明显。(10分)

  7.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抓好食品市场整治工作。(10分)

  在职责范围内,全年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实行“一票否决”。

  (五)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100分)

  1.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班子,有固定的工作队伍。(10分)

  2.制度健全,措施具体,与县教育局联合组织应急演练1次。(10分)

  3.监督宾馆、酒店、餐饮店、学校食堂等单位亮证经营,餐饮企业、学校食堂100%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10分)

  4.农村餐饮企业、经营门店监管覆盖率达100%,切实抓好农村赈酒监管。(20分)

  5.所有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集体食堂100%建立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制度。(20分)

  6.对食品从业人员实施定期健康检查,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从事餐饮服务活动。(20分)

  7.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效果。(10分)

  全年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实行“一票否决”。

  (六)县农业局 (100分)

  1.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班子,有固定的工作队伍,制度健全,措施具体。(10分)

  2.扶持蔬菜生产发展,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定期举办菜农培训班,到田间地头和菜农家中现场指导。(10分)

  3.促进标准化种植面积稳步增长。(20分)

  4.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品种稳步增长。(20分)

  5.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依法打击非法销售和使用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20分)

  6.加强主要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环境监测和产品监测。(10分)

  7.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效果。(10分)

  全年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一票否决。

  (七)县环保局 (100分)

  1.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班子,有固定的工作队伍。     (10分)

  2.制度健全,措施具体。(10分)

  3.加强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环境整顿,达到国家规定标准。(30分)

  4.加强牲畜定点屠宰场环境监控,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到位。(30分)

  5.配合有关部门执法,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20分)

  全年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实行“一票否决”。

  (八)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100分)

  1.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班子,有固定的工作队伍。(10分)

  2.抓好对定点屠宰场宰杀牲畜的检疫工作。(20分)

  3.抓好生猪“瘦肉精”检测,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20分)

  4.扶持养殖企业或养殖大户,促进标准化养殖面积稳步增长。加大违禁兽药、鱼药和饲料添加剂查处力度。(20分)

  5.对市场销售的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检疫,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查处。(30分)

  全年发生一起食用牲畜产品中毒事件,实行“一票否决”。

  (九)县市场服务中心(100分)

  1.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班子,有固定的工作队伍。(10分)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制度。(10分)

  3.加强蔬菜检测,抽检样品达3万个,农残超标率控制在6%以内,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销毁不合格蔬菜。(20分)

  4.增加对超市、商场、学校食堂、农村集贸市场、蔬菜基地蔬菜检测次数。(20分)

  5.加强对所辖市场销售的猪肉、牛肉及其它肉品的监督,配合职能部门查处不合格肉品,坚决消除市场“松香拔毛”行为。(10分)

  6.加强所辖市场管理,禁止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销售,教育经营业主守法经营。(10分)

  7.完善市场配套建设,保证市场整洁卫生。(10分)

  8.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效果。(10分)

  全年因市场销售的食物发生一起中毒事件,实行“一票否决”。

  (十)县教育局(100分)

  1.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班子,有固定的工作队伍。(10分)

  2.制度健全,措施具体,与县卫生局联合组织学校师生开展应急演练1次。(10分)

  3.抓好学校食品卫生,学校餐饮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完善卫生设施,检查学校食堂采购原辅材料质量,禁止不合格原辅材料在学校食堂使用。(20分)

  4.加强校园内食品销售商店或窗口、学校医疗室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20分)

  5.学校食堂100%建立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制度。(20分)

  6.抓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10分)

  7.抓好学校师生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校园外流动摊贩的整治。(10分)

  全年发生一起食物用药中毒事件,实行“一票否决”。

  (十一)县药监局(100分)

  1.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工作制度。(10分)

  2.对全县各类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含批发、零售)进行执法检查,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药品经营店所。(20分)

  3.加强基本药物的全程监管,规范基本药物流通渠道。强化药品市场管理,对市场销售的药品进行跟踪检查,查处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20分)

  4.加强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及时查处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20分)

  5.抓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规范化药房建设达标工作。(20分)

  6.配合有关部门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10分)

  全年发生一起药品中毒事件,实行“一票否决”。

  (十二)县公安局 (100分)

  1.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班子,有固定的工作队伍。制度健全,措施具体。(20分)

  2.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20分)

  3.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30分)

  4.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查处力度,移交案件结案率达100%。(30分)

  (十三)县建设局(100分)

  1.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班子,有固定的工作队伍。(20分)

  2.组织制度健全,措施有力。(10分)

  3.抓好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及原辅材料索证索票制度和进销货台账登记制度;卫生设施齐全,食堂从业人员100%持有效健康证上岗。(30分)

  4.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效果明显。(20分)

  5.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20分)

  全年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实行“一票否决”。

  (十四)县城管局(100分)

  1.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班子,有固定的工作队伍。(20分)

  2.制度健全,措施具体。(10分)

  3.抓好食品流动摊贩的定点管理,保持有序经营。(30分)

  4.抓好蔬菜经营户划行归市管理,杜绝逃避蔬菜农残检测的行为。(20分)

  5.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效果明显。(10分)

  6.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10分)

  全年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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