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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县烟草局等四部门关于台安县卷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07]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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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14 14:16:07  来源:台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329
核心提示: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烟草局等四部门《台安县卷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台政办发[2007]95号
发布日期 2007-11-1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镇人民政府、农林牧场、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烟草局等四部门《台安县卷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台安县卷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卷烟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烟、走私烟、非渠道卷烟的违法犯罪活动,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关于全省烟草市场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时刻铭记《烟草专卖法》立法宗旨,牢固树立“两个至上”行业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执行省、市烟草局卷烟打假打私工作会议精神,加大联合整治烟草市场工作力度,完善地方政府领导、各部门协同作战工作机制,做到“打击网络与集中整治”工作相结合,切实规范我县卷烟市场经营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提高我县卷烟市场净化率和控制力,达到卷烟零售业户柜台上无违规卷烟摆放;逐步杜绝无证经营。
 
  三、工作重点
 
  加大卷烟打假工作力度,继续保持卷烟打假工作高压态势,使卷烟打假工作取得新进展;加强日常卷烟市场管理,提高市场净化率,维护卷烟市场良好秩序。
 
  以“打击网络”为重点,坚持“四个注重”(注重将案件线索查清、注重培养线人、注重追捕主犯(上线)、注重摧毁网络整体)的原则;采取“三个集中”(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物力);“四个统一”(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处理)的办法,抓住线索一查到底。要以烟找人,以人找网,寻根溯源,确保行动打出气势、打出成效。要加强日常市场检查力度,增加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业户的检查,将早晚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工作日与休息日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提高市场净化率,确保市场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要加强对无证业户的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卷烟市场的综合管理。
 
  (一)加大案件经营力度
 
  要强化案件经营意识、情报意识和证据意识,克服就案办案的简单做法,把“查网络”与“抓主犯”,“顺藤摸瓜”与“长线钓鱼”相结合,深挖制假根源。对有经营价值的案件要深入研究,切实提高案件经营能力和水平。要对案件反复推敲、认真研究、追根溯源、扩大战果。学会掌握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的各种动向,及时采取措施。对屡惩屡犯的重点人员、重点区域要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查处,坚决打击。
 
  (二)密切配合,加大打击力度
 
  县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烟草局、检察院、法院、新闻媒体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作用,在摧毁制售假烟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力求抓捕主犯,并根据所掌握证据,依法严惩犯罪分子。
 
  (三)加大对无证业户的监管
 
  要时刻监视无证业户数量的增减、经营业态、卷烟来源、是否存在售假行为等问题。县烟草局要做到“重点区域,重点盘查;重点业户,重点监管。”要注重从无证业户身上查找问题,在无证业户进货渠道上下功夫,追查为其送货的商店、人员及车辆,查找制售假烟网络线索。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无证业户,要按照规定给予办证。县工商局要独立或联合查处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的业户。
 
  (四)加大对售假窝点和贩运渠道的打击力度
 
  要从打击地下藏假窝点入手,遏制假烟流向市场。相关部门在执行公务时要对车站、交通要道等重点部位实施监控,彻底切断假烟集散、存储、供应和运输渠道。
 
  (五)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的整治力度
 
  城乡结合部存在交通不便、消息闭塞、劳动力低廉、购买力较低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为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因此,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卷烟市场整治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舆论宣传(2007年10月23日—10月31日)
 
  1、加大宣传力度。县烟草局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以及卷烟打假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卷烟零售业户的宣传教育,提高零售业户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
 
  2、营造社会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印发通告、通知、宣传单、公开信、宣传标语等形式,向社会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等知识,发动群众和卷烟零售业户坚决抵制制售假烟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举报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
 
  3、广泛搜集线索。县烟草局及相关部门要对全县卷烟零售业户分层次、分重点摸底检查,摸清大案要案线索和重点查处对象。
 
  (二)联合整治(2007年11月1日—2008年1月20日)
 
  县烟草局对群众举报投诉和调查摸底中发现的线索认真梳理,各相关部门要协同作战、联合办案,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钉子户实施重点打击,侦破大案要案,彻底打击制售假烟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三)总结经验(2008年1月21日—2008年1月31日)
 
  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并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向领导小组报告。
 
  五、组织机构
 
  成立由副县长刘广新任组长,县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烟草局为成员单位的台安县卷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烟草局,办公室主任:刘林(兼),副主任:郭荣超、李绍平、刘立棠、郭永祝。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对制售假烟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组织对违规案件的查处;组织实施市场监管工作以及其他具体工作。
 
  县公安局
 
  县工商局
 
  县质监局
 
  县烟草局
 地区: 辽宁 
 标签: 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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