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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兵山市加快畜牧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调政办发〔201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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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14 14:25:53  来源: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156
核心提示:为加快调兵山市畜牧产业发展,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实现我市由农业小市向畜牧强市转变,特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调政办发〔2010〕10号
发布日期 2010-03-23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调兵山市加快畜牧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为加快调兵山市畜牧产业发展,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实现我市由农业小市向畜牧强市转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为目标,立足我市资源优势,依靠政策指导和科技进步,实行集约化生产、良种化繁育、品牌化经营,以肉羊、生猪、肉鹅、肉鸡养殖为重点,合理布局;以推动标准化村外牧业小区、规模养殖场和专业养殖大户建设为手段,迅速扩大养殖规模,增加饲养总量;以培育畜牧龙头企业发展,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为动力,尽快使畜牧业发展成为我市的大产业,为我市县域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助力。
 
  二、发展基础和工作目标
 
  (一) 发展基础
 
  1.养殖生产
 
  截止2009年末,全市猪、禽、牛、羊饲养量分别达到15.8万头、625万只、2.64万头、4.25万只;肉、蛋、奶总产量分别达到22867吨、11067吨、11860吨;实现牧业总产值6.9亿元。
 
  2.养殖基地建设
 
  多年来,累计建成各类村外牧业小区60个,村外牧业小区的养殖量达到全市社会饲养量的60%以上。
 
  3.畜牧龙头企业建设
 
  3.1屠宰加工龙头企业3家
 
  其中现有肉鸡屠宰加工企业2家。
 
  调兵山市宏大肉禽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年屠宰加工肉鸡能力900万只,分割鸡产量2.1万吨,带动本市和周边地区1200户农户养肉鸡致富。
 
  辽宁博大民兴集团肉禽有限公司:年屠宰肉鸡1000万只,分割鸡产量2.33万吨,带动本市和周边地区1500户农户养肉鸡致富。
 
  在建生猪屠宰加工企业1家。
 
  调兵山华康肉类加工有限公司:位于城南开发区新梨公路东侧,占地200亩,计划总投资5亿元,设计年屠宰加工生猪能力100万头,年加工熟食2万吨。正式投产后可带动本市和周边地区2000户农户养猪致富。
 
  3.2有一定龙头带动作用的养殖企业
 
  天和鹅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种鹅饲养和鹅雏孵化企业,存栏种鹅20000套,年孵化鹅雏能力50万只。
 
  辽宁沅丰畜牧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肉羊养殖和繁育企业,现存栏羊5600只,公司打算将繁育出的良种羊羔放给农户饲养,同农户签订回收合同,公司以不低于市场价格回收成羊。每年放出2万只羊羔,带动农户养羊致富。
 
  调兵山市富贵种猪扩繁场:是一家种猪繁育企业,存栏PIC曾祖代种猪156头,祖代种猪1500头,每年可繁育出父母代种猪20000头,为辽北地区最大的种猪扩繁企业。
 
  (二)工作目标
 
  1.畜牧产业初具规模。到2013年,全市畜牧业产值达到12亿元,年均增长18.5%以上,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70%以上;畜牧业增加值达到9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
 
  2.主要畜禽饲养量快速增长。到2013年,生猪饲养量达到31万头,出栏量达到23万头,饲养量年均增长24.36%;家禽饲养量达到1500万只,出栏量达到1300万只,饲养量年均增长35%(其中,肉鸡饲养量达到1100万只,出栏量达到1050万只;肉鹅饲养量达到100万只,出栏量达到50万只);肉牛饲养量达到4万头,出栏量达到2.5万头,饲养量年均增长12.88%;肉羊饲养量达到10万只,出栏量达到6万只,饲养量年均增长33.82%。
 
  3.畜产品产量大幅增加。到2013年,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48000吨、17000吨、17000吨,年均分别增长27.48%、13.4%、10.83%。
 
  4.做大做强畜牧龙头企业。到2013年,全市畜牧龙头企业至少达到8家,并全部达到省、市畜牧龙头企业标准。在现有企业基础上,重点建设肉牛、肉羊屠宰加工企业和鲜奶加工企业各一家,使所有主要畜禽种类生产都有相应的龙头企业带动。
 
  生猪屠宰能力加工达到100万头以上,肉鸡屠宰加工能力达到2000万只以上,肉牛屠宰加工能力达到10万头以上,肉羊屠宰加工能力达到10万只以上,鲜奶加工能力达到2万吨以上。
 
  5.畜牧业人均收入不断增加。到2013年,畜牧业人均纯收入占农业人均总收入的60%以上,畜牧产业就业人数8000人以上,其中畜牧龙头企业直接就业4000人以上,工资性收入7000万元以上。
 
  三、发展重点及途径
 
  2013年以前,要以推进肉羊、生猪、肉鹅、肉鸡等产业开发为重点,以畜牧龙头企业为依托,以加快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为着力点,使我市尽快成为畜牧业强市。
 
  (一)养猪业。主要以华康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和富贵种猪扩繁场为依托,以晓南镇、大明镇、晓明镇为重点发展区域,按照无公害畜产品标准建设生猪生产基地,大力发展瘦肉型五元杂交猪,到2013年,全市基本实现生猪良种化,实现无公害生猪生产,建设一批养殖规模在万头以上的标准化养猪示范企业,创出调兵山市生猪品牌。
 
  (二)养羊业。大力引进优良品种,改良本地肉羊,推行圈舍饲养管理技术,逐步改变传统的以放牧为主的生产方式。以沅丰畜牧集团有限公司为依托,以晓南镇、大明镇为重点发展区域,到2013年,将沅丰公司建成年繁育羊羔20000只以上、肉羊饲养量达到10万只以上的肉羊饲养和繁育基地;完善公司加农户的经营方式,带动1000户以上农户养羊致富。建成一批规模在500只以上的养羊标准化小区和300户以上规模在100只以上养羊大户。争取创出我市的羊肉品牌,把养羊业发展成我市优势畜牧产业之一。
 
  (三)养禽业。以肉鹅和肉鸡为重点。肉鹅产业以天和鹅业有限公司为依托,以晓南镇、大明镇、晓明镇为重点发展区域,到2013年,将天和鹅业有限公司建成年繁育鹅雏100万只以上的孵化基地,建设饲养规模在5000只以上的肉鹅标准化小区10个以上,饲养规模在1000只以上养鹅大户总数达到100个以上;肉鸡产业以宏大肉禽公司和博大肉禽公司为依托,以大明镇、小明镇为重点发展区域,到2013年,建成饲养规模在10万只以上的肉鸡标准化小区10个以上,饲养规模在5万只以上肉鸡大户总数达到100个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加行业投入。一是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做为畜牧业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推进畜牧产业发展。二是认真落实畜牧业生产用地政策,坚决贯彻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通知》的精神,将畜牧小区建设用地按农业用地对待。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各类金融机构,要逐年增加对畜牧产业的贷款额度,并根据畜牧业生产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符合信贷原则和贷款条件的畜牧业规模养殖户和加工企业提供便利的贷款支持。四是认真落实畜禽政策性保险项目,增强畜牧业抵御市场风险、疫病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
 
  (二)大力抓好龙头企业建设。对现有的宏大肉禽公司、博大肉禽公司和即将正式投产的华康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扶持,促进他们加大固定资产投入,大幅度提高生产加工能力,更好地带动肉鸡、生猪产业发展。同时,积极进行招商引资,大力引进畜牧加工龙头企业,重点引进建设肉牛、肉羊屠宰加工企业和鲜奶加工企业,尽快使我市所有养殖种类都有龙头企业带动。
 
  (三)积极推进养殖基地建设。以标准化村外牧业小区、规模饲养场和专业养殖大户建设作为突破口,大力发展养殖基地。一是对新建标准化村外牧业小区、规模饲养场和专业养殖大户,要按照选址适当、规划合理、设施完善、管理科学、注重防疫和环保的要求,认真规划实施,使这些基地建成投产后,即达到省、市要求的标准。二是巩固和规范原有规模饲养场、村外牧业小区和专业养殖大户的生产。对由于市场、经营等原因导致长期闲置的小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帮助群众分析市场行情,总结经验教训,重新理清发展思路,因地制宜,重新确定养殖种类,使这些小区真正发挥出作用。对进入小区内不以养殖为目的农户,限期改正,到期不改的会同土地等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严肃处理;对经营良好的规模饲养场、村外牧业小区和专业养殖大户制定政策予以扶持。三是按照招商引资的理念,积极引进一批大型的专业养殖场,以此提高我市养殖业的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
 
  (四)健全畜禽良种繁育体系,提高畜牧生产效率。生猪以富贵种猪扩繁场为良种基地,肉鸡以中天牧业和博大肉种鸡场为良种基地,肉鹅以天和鹅业有限公司为良种基地,肉羊以沅丰牧业有限公司为良种基地,肉牛和奶牛以7个人工授精点为依托,建立起完善的良种繁育体系,提高畜禽良种覆盖率,提高生产效率。
 
  (五)积极推进品牌战略,创建名牌畜禽产品。宏大、博大两家企业都已经通过了省级无公害产品认证。今后我们要推动这两家龙头加工企业和即将投产的华康肉类加工公司,以及富贵种猪场、中天牧业种鸡场、天和鹅业等种畜禽企业争创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提升品牌知名度,让我市的畜禽产品能够在全国甚至国际上都享有声誉。
 
  (六)重视防疫检疫工作,保障畜牧业平稳发展,确保市民身体健康。一是认真落实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好疫病的防制工作,使防疫密度保持在98%以上,牛、羊、猪的死亡率控制在3%以下。二是强化疫病监测和疫情预警预报,提高重大动物疫病控制能力。加强禽流感、口蹄疫、蓝耳病等重大疫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不流行。三是做好检疫和定点屠宰工作,确保病死畜禽不流入市场,保证畜禽产品质量,确保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
 
  (七)重视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养殖效益。一是在加强技术推广队伍建设的基础上,积极面向农户举办多种形式、多种内容的养殖实用技术培训班;二是努力推广秸秆青贮、黄贮、微贮饲料养牛羊、种草养畜禽等先进技术,积极落实上级政府对建设贮窖的补贴政策,提高秸秆转化为饲料的能力。通过这些措施,提高全市畜牧生产的效率和效益。
 
  (八)加快畜牧专业合作社建设,使养殖户结成利益共同体。通过宣传、培训、典型示范和政策引导等形式,积极推进畜牧产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本着“自愿、平等、互助”的原则,在鼓励有经济实力、有市场经营经验的能人牵头组建合作社的同时,重点扶持龙头企业与养殖户形成畜牧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厂、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发展订单畜牧业,提高畜牧生产的组织化合作化程度,使合作社成员在购买生产资料、产品销售、运输、贮藏等生产环节能够作为一个整体共同面对市场,并可以共享先进的生产技术和信息。到2013年争取使全市70%以上的畜禽养殖及产品生产实现订单化。
 
  (九)重视环保,发展清洁畜牧业。长期以来,由于受条件和习惯的限制,农民在发展养殖业时很多是在自家庭院内进行。规模小时,环保问题不算突出,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内因养殖引起的环保问题日益突出。问题严重的个别村屯蚊蝇滋生臭气熏天,给村民的身体健康带来了极大隐患。村外牧业小区的兴建,初衷之一也是为了解决村屯内养殖污染问题,但由于一些小区选址时不按规定执行,建在主要道路两侧或居民区附近,受资金、观念限制,不建设沼气池、化粪池等环保设施,多将粪污直接排放到小区附近,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今后,在村屯内,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工作逐步取缔各型养殖场户;在村屯外,要求养殖场、户和畜牧小区都建沼气池、化粪池等设施,彻底消除养殖业对环境的污染。
 
  (十)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调动基层政府和企业发展畜牧业的积极性。要把畜牧养殖和畜禽防疫等工作细化量化为若干项具体指标,下达到各镇(街),并制定奖惩措施,年底进行考核。对完成情况好的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对完成不好的给予适当惩罚。对发展畜牧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龙头企业和规模养殖场也要制定政策,给予奖励。
 地区: 辽宁 
 标签: 农业 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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