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油茶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于一身,发展油茶产业对于推进山区综合开发、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维护国家粮油安全、改善人民健康状况、加快绿化进程、推进退蔗还林工作等都具有积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我市资源优势,促进特色林业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7〕5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意见》(桂政办发〔2009〕19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市油茶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科技支撑,通过示范带动,推动油茶丰产栽培和低产林改造,努力提高单位产量和质量,着力研发和推广油茶加工新工艺、新产品,促进油茶产业化经营,使油茶产业成为我市资源总量大、开发水平高、综合效益好、持续发展能力强的特色优势产业。
二、发展目标和发展模式
(一)发展目标。
1. 第一阶段目标:2010年新造油茶林面积4万亩,低产林改造15万亩。在右江区、田阳县、田东县新建(新造或低改)高产油茶示范林3万亩,在田阳县建立1个国家级油茶良种繁育基地,在右江区、田东县、凌云县等县(区)各建立1个自治区级油茶良种繁育基地。至2010年底,全市油茶林面积达140.54万亩;积极引进、建设油茶加工龙头企业,新创建1家油茶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2. 第二阶段目标:2011年至2015年,全市完成规划新造油茶林30万亩,低产林改造50万亩。在那坡、凌云、乐业、田林、隆林、西林等县新建(新造或低改)高产油茶示范林6万亩。在除右江区、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凌云县等县(区)之外的其他7个油茶产区县,力争通过向自治区林业厅提出申请,在我市再新建5个油茶良种采穗圃(油茶种质资源库、油茶种子园、良种苗圃基地等),确保我市油茶优质种苗的供应,力争到2015年底,全市油茶总面积达170万亩,平均亩产茶油15公斤以上。扶强做大油茶加工龙头企业,构建油茶生产、加工、销售等较完善的产业链,新引进、创建2家油茶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新创建2个以上食用油知名品牌,茶油总产量达2.55万吨,油茶产业产值达到10.2亿元。
3. 第三阶段目标:从2016年至2020年,全市完成新造油茶林100万亩,低产林改造50万亩。除平果县外,全市各县(区)均建有油茶优良种苗基地,油茶良种得到普遍使用,油茶生产经营技术普遍提高。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油茶总面积达到270万亩,平均亩产茶油达到30公斤以上,全市累计创建3至5个自治区级食用油知名品牌,茶油总产量达到8.1万吨,油茶产业产值达到32.4亿元。
(二)发展模式。
1. 组织形式:公司+专业合作社、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农户等。
2. 运作方式:政府引导,群众主导,市场带动。即采取政府制定、出台产业扶持政策,农民出土地栽培,专业合作组织培训技术、组织对接产销,龙头企业订单回收产品并进行精深加工的方式,合力推进油茶产业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建设良种繁育基地。
在当前良种种苗紧缺的情况下,通过租赁、合作等方式改造采穗圃,扩大繁育苗圃面积,加快苗圃设施建设。结合国家和自治区油茶产业发展规划,2010年建成田阳县国家级油茶良种繁育基地350亩,右江区、田东县、凌云县建成自治区级油茶良种繁育基地共250亩,同时,在除以上县(区)和平果县外的其它县再建设7个规模在50—100亩的油茶优良种苗场,增强优良种苗供应能力,力争到2012年,全市油茶良种苗圃面积达800亩以上,基本形成油茶良种壮苗生产繁育体系,满足大规模生产需要。
(二)建设重点优质高产油茶原料林基地。
根据油茶分布及土地资源状况,规划右江区、田阳县、田东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等9个县(区)为优质高产油茶原料林基地种植区。“十二五”期间,重点种植区要新造优质高产油茶原料林30万亩,改造50万亩低产林。同时,以提高科技含量和单位面积产量为切入点,通过丰产栽培和低产林改造,实现平均亩产茶油15公斤以上。
(三)建设试点县及县、乡、村三级示范林。
“十二五”期间,在右江区、田阳县、田东县抓好国家油茶产业发展试点县项目的实施;在除平果县外的11个县(区),建设55个高产标准化造林示范点及220个低产林改造示范点。新造示范林实行县级示范点建设,低产林改造示范林实行县、乡(镇)、村级示范点建设。11个县(区)各建设高产标准化造林示范点5个和低产改造示范点20个(其中县级5个点、乡级5个点、村级10个点)。每个县级高产标准化造林示范点面积要求在100亩以上;县级低产改造示范点建设面积要求在300亩以上,乡级低产林改造示范点建设面积要求在100亩以上,村级低产林改造示范点建设面积要求在10亩以上。
(四)大力培植油茶加工龙头企业。
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油茶产业发展项目及专项资金扶持油茶加工龙头企业。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油茶企业参与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评选。引导油脂加工龙头企业通过发展“企业+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在油茶主产区建立原料基地,与农户签订产销订单,开发优质油茶籽油及其精深加工产品,提高油茶产业化水平,促进油料产业化经营。培植6家茶油加工龙头企业,茶油精炼加工率达80%以上。创立品牌,引导消费,培育市场,实现油茶资源培育、产品加工、营销一体化的良性发展格局。
(五)建立健全社会化油茶产业服务体系。
一是引导林农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建立多种形式的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开展种植、技术推广、生产资料供应、产品营销等服务,努力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促进油茶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二是林业等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技术服务体系,组织广大科技人员深入油茶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服务,切实提高油茶生产管理水平。同时,抓好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为我市油茶产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四、政策支持
(一)设立油茶产业发展奖。
市人民政府设立油茶产业发展奖,实行以奖代补,对“十二五”期间超额完成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油茶发展任务的县(区)给予表彰奖励。
(二)统筹资金推动油茶产业发展。
采取“财政资金扶一点、项目资金补一点、银行贷一点和种植户筹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油茶开发资金。各县(区)要将油茶发展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在上级扶持的基础上,对新造油茶农户给予适当补助。林业部门要将退耕还林、珠防林等各类造林项目与油茶生产相结合,可将育林金、植被恢复费等资金用于扶持发展油茶生产;发展改革、农业、扶贫、粮食、科技等部门要安排一定的项目资金用于扶持发展油茶生产;各金融机构以及保险部门要稳步推行农户信用评估和林权抵押相结合的免评估、可循环小额信用贷款,扩大林农贷款覆盖面,并按规定提供优惠利率等,通过多种方式扶持油茶产业的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国内外资金参与开发油茶产业。
(三)利用专项补贴扶持油茶产业发展。
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对在宜林荒山荒地、退耕还林地新造高产油茶林进行扶持,对现有低产油茶林改造进行补贴。将油茶生产所需小型机械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鼓励引导林农逐步实行机械化作业,提高生产效率。
(四)多种经营模式推进油茶产业发展。
一是在除平果县、德保县、靖西县以外的9个县(区),按照油茶面积布局,每个县(区)规划3—5万亩林地作为基本的油茶林用地,不可变更林种和树种,县(区)财政每年给予林农适当补贴,保障粮油生产安全的基本用地需要。二是鼓励以“山地入股、实物分红”的形式合作开发油茶产业,林地使用权人与投资者按比例分红。三是支持和鼓励有实力、懂技术、善经营的油茶开发大户通过租赁或转让等方式开展土地流转,进行集中开发,推进规模经营。
(五)争创品牌,拓宽市场。
商务、林业、质监等有关部门要努力创造条件,引导、扶持油茶加工企业创建名优油茶品牌,并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各油茶加工企业要积极创建名优品牌,积极参加国内外的知名展会,拓宽市场销售渠道,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油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林业局、招商局、农业局、农机局、科技局、商务局、水利局、粮食局、扶贫办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具体负责油茶产业发展的日常事务。
各油茶产业发展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统筹推进本县(区)油茶产业发展工作。
(二)加强宣传推动。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张贴标语、制作宣传栏和板报等,大力宣传茶油高品质、绿色保健的功效,科学引导消费,改善群众膳食结构;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对油茶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转变群众落后的生产经营观念,提高油茶产业经济效益。
(三)加强科技支撑。
一是加强新品种选育和高产栽培技术研究。加强与自治区林科院以及周边省份的林业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快高产、稳产、多抗优良新品种的选育,建立油茶良种繁育基地、油茶高产栽培技术研究基地。二是鼓励龙头企业、科研单位开发高附加值终端产品,丰富市场供应。鼓励、引导、支持广西震山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田东增年山茶油有限责任公司、田阳新奥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市建鑫植物油有限公司、凌云县壮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田林县鑫福源山茶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加快油茶林培育、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与应用,进一步提高出油率,不断开发适合市场需要的茶油新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进一步提高加工剩余物的综合利用,加快茶皂素、饲料、肥料、洗涤产品等副产品的开发,延长产业链,提高综合经济效益。三是加大油茶生产技术培训。加强对农民和基层技术人员的培训,普及相关知识和操作规范,引导企业参与基地建设,提高农民集约经营油茶的意识和技术,提高油茶产量、品质。
(四)加强管理服务。
1. 强化苗木管理。一是严格许可制度。油茶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水平和经营能力,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生产经营许可证。二是加强种源管理。种苗一律使用经国家林业局和自治区林业厅审定的优良种苗。优良种苗的推广,必须推行“四定三清楚”管理制度,即“定点采穗、定点育苗、定单生产、定向供应,品种清楚、种源清楚、苗木销售去向清楚”,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油茶种苗。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台账制度,做到种源来路清楚,种苗去向明白,有帐可查,有据可依。四是加强市场管理。各级林业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油茶种苗执法力度,整顿和规范种苗生产经营秩序,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假劣种苗行为。
2. 强化技术推广。加大优质高产新品种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促使油茶生产全部实行良种良法,新造油茶推行“一好二大一袋”(即好苗、大穴、大肥、营养袋)育苗造林,合理密植,集约经营,力促油茶丰产丰收。
3. 强化采摘管理。为保证油茶种植经营户的利益,提高茶籽含油量,各县(区)、乡(镇)要制订乡规民约,落实好严格的油茶管理措施,及时采收成熟的油茶,依法打击抢摘、偷摘行为。
(五)加强督查考核。
根据各阶段工作任务,对各县(区)油茶种植和低改工作实行年中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每半年检查一次,年终进行验收考核。检查验收工作由市油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验收。市人民政府将对完成任务好的县(区)给予表扬奖励,对完成差的予以通报批评,严格奖惩。
附件:1. 104号附件1.doc
2. 104号附件2.doc
3. 104号附件3.doc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