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我县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体系,做到有效预防、控制和处理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方针及原则
处理食品安全事件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结合、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建立反应敏捷、措施果断、处理及时、部门结合的应急工作体系。
二、组织领导
根据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设立株洲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县食安委成员单位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成员。指挥部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发布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的命令,协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重大问题,并将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食安委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县食安委办公室是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全县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处理日常工作,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传达指挥部的各项命令,协助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协调解决应急处理中具体问题,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汇总,报告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总结事件发生原因及经过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组织结构
为及时有效处理食品安全应急事件,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组、医疗救护组、警戒保卫组、宣传报到组。
㈠事故调查组。
调查组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负责单位,协助成员单位由有关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调查事件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查明食品安全事件的起因,并提出处理建议。
㈡医疗救护组。
医疗救护组设在县卫生局。县卫生局为负责单位,成员由县一医院、县中医院、县疾病控制中心等医疗卫生单位组成,其职责为迅速组织抢救队伍,紧急调用各类药品、医疗器械,指导急救人员展开抢救工作,做好受害人员的安置工作,将伤员降到最低程度,并写出抢救及安置处理情况报告,报应急处理指挥部。
㈢警戒保卫组。
警戒保卫组设在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为负责单位,成员单位由交警等部门组成,其职责为组织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疏导交通,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工作。
㈣宣传报道组。
宣传报道组设在县广播电视局。县广播电视局为负责单位,其职责为对应急事件的发生和处理进行宣传报道和审核把关,必要时负责组织新闻发布会。
四、工作机制
在发生食品安全应急事件时,有关乡镇及食安委成员单位等有关部门要根据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㈠应急事件信息报告。
全县各医疗机构及相关部门应按照《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食品安全应急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诊治病人的各级医疗机构以及发生事件的所在单位和个人,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上报县卫生局,最迟不能超过2小时,卫生局应启动事件调查和医疗救护工作,并将调查的有关情况向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件发生地的医疗机构及发生事件的单位为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责任人,县卫生局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第一受理单位。
㈡预警级别。
按照食品安全事件的严重性和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分为1级(严重)、2级(较重)、3级(一般)。级别内容如下:1级:一次性中毒事件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中毒人数200人以上的;2级:一次性中毒造成3人死亡或中毒人数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3级:一次性中毒事件造成50以上人中毒或中毒病人在100人以下的。
预警级别由县食安委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县政府批准,由县食安委办公室负责发布。
㈢应急事件的启动。
应急事件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预案。
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将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内容向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指挥部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几级预案,发生事件的当地医疗卫生单位,应及时向县卫生局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可疑食物等内容,县卫生局应启动事件调查和医疗救护工作,并在2小时内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对事件进行评估确认,并将情况报告指挥部,指挥部立即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事件临时机构,组织实施应急处理方案,事件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和医疗机构做好人员安置和救护工作。县卫生局应调集医疗技术人员和药品、医疗器械,成立医疗诊治小组,动员医疗机构做好收治病人的准备。对事件特别严重难以确认和评估的,指挥部应召集有关部门参加分析评估会议,或请求上级派遣专家指导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评估确认。
五、应急程序执行
㈠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根据县政府应急指令,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㈡新闻报道。新闻发布按照“实事求是,确保稳定”的原则,处理和发布应急事件的新闻,具体内容由县食安委负责审核把关以指挥部的名义向社会发布。
㈢应急结束。应急事件处理工作结束后,本次应急处理工作自行终止。
㈣善后处理。事件发生后应将污染物收集处置,现场消毒,对事件造成有关物质耗用和经费的开支,由县政府给予拨付。
㈤调查总结。对发生的应急事件各职能部门要写出有关总结报告,并交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最终写出事件发生及终结的总结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其它事项
为搞好应急事件准备工作,各级领导要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对食品加强监管,卫生部门要培训一批医疗救护人员,并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和锻炼应急处理的能力和技能。
本应急预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