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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通知(长政办函〔2007〕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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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05 15:33:07  来源: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  浏览次数:941
核心提示:  进一步提高对发展蔬菜产业重要性的认识。蔬菜是人民群众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食品,蔬菜产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蔬菜产业是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富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国际国内市场特别是东南市场对蔬菜需求显著增加,给蔬菜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各级政府要提高对发展蔬菜产业重要性的认识,将发展蔬菜产业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并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升蔬菜产业地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加快蔬菜产业的发展。
发布单位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长政办函〔2007〕93号
发布日期 2007-05-24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xfc.gov.cn/html/ncjy/2007-7/7/12_37_05_926.html


一、进一步提高对发展蔬菜产业重要性的认识。蔬菜是人民群众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食品,蔬菜产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蔬菜产业是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富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国际国内市场特别是东南市场对蔬菜需求显著增加,给蔬菜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各级政府要提高对发展蔬菜产业重要性的认识,将发展蔬菜产业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并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升蔬菜产业地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加快蔬菜产业的发展。

  二、加快对蔬菜产业发展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把蔬菜产业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订蔬菜产业发展规划。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城镇蔬菜基地管理条例》,按条例要求规划、建设、保护、管理蔬菜基地。要严格执行菜地征收审批程序和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规定。办理蔬菜用地征用手续,必须征得所在地蔬菜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必须按时足额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国土资源部门再行审批上报,各地不得批准免缴、减缴、缓缴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要逐年加大对蔬菜专业基地、蔬菜产业发展和蔬菜质量安全的财政投入。发展改革、水利、国土资源、交通、科技和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在资金安排上要对蔬菜产业给予公共倾斜。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筹集社会资金投入蔬菜产业开发领域。

  三、努力推进蔬菜产业建设。要实现蔬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此,一要优化蔬菜生产布局。各区、县(市)应根据区位、资源情况确定蔬菜产业的发展方向和区域布局。根据城市蔬菜消费需求,在较长时期内不被征用和不被污染的地方安排必要的常年蔬菜基地面积并予以重点保护。切实抓好蔬菜产业化示范县、示范区、产业带建设,着力发展规模经营与订单生产,提高抗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二要加强蔬菜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蔬菜基地水、电、路保护设施建设。加强蔬菜流通设施建设,各区、县(市)要重点建设好1至2个蔬菜批发市场或大型蔬菜零售市场。市里重点支持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一个高标准、多功能的大型综合性农产品物流园,使我市蔬菜流通企业成为适应蔬菜产业快速发展的现代化流通企业。加强蔬菜加工企业的技术设备改造与升级换代,提高蔬菜精深加工水平与生产效益。三要培育蔬菜龙头企业与知名品牌。各级政府要在资金投入、项目贷款、政策优惠、招商引资、资源整合、创造良好环境等方面扶持发展蔬菜龙头企业与蔬菜品牌。要积极发展蔬菜经济合作组织,重点引导扶持以蔬菜品牌为凝聚点或以蔬菜加工、销售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的蔬菜经济合作组织,形成特色和亮点。四要高度重视蔬菜科技工作。把蔬菜产业效益的提高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积极研究、引进和推广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肥料、新农药、新药械、杀虫灯。加强对菜农的科技培训,不断提高我市蔬菜标准化生产水平。各区、县(市)要配备足够的技术力量进行蔬菜技术推广和服务。

  四、切实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认真贯彻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生产领域中,大力推广无害化、标准化蔬菜生产技术,杜绝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普及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及杀虫灯、防虫网等物理防治办法。改良土壤,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对因土壤重金属含量超标和其他严重污染不能种植蔬菜的坚决不种蔬菜。积极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和市场流通,稳步推进蔬菜商品的规格化、包装化、标识化和连锁超市、拍卖、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各区、县(市)要尽快建设一批绿色蔬菜市场。加快蔬菜生产、流通、加工、消费各环节检测监管体系、质量标准体系、信用体系和质量追溯制度建设。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省工商局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6〕50号)精神,从2007年7月起,在各区、县(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超市,全面推行蔬菜市场准入制度。各区、县(市)要加强监管执法,对经检测不合格的蔬菜必须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针对蔬菜质量安全存在的隐患,要及时发布消费警示,要引导群众正确的消费观念,倡导绿色消费。??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地区: 湖南 
 标签: 农业 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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