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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德政办发〔2007〕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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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1-27 14:41:44  来源: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441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德政办发〔2007〕22号
发布日期 2007-07-1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德州市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七月十五日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全面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我市食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重点与措施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整治区域,以小作坊、小商店、小市场、小食品店、小餐馆以及制售假劣食品和无证“黑窝点”为重点整治对象;以粮油、肉、蔬菜、奶制品、豆类制品、水产品、生食腌制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农村餐饮安全的分类指导和宣传教育,减少农村群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下移监管重心,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整治力度,力求在重点项目上有新成效,在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
 
  (一)以农业(水产)、畜牧部门为主,加强初级农产品质量源头监管
 
  1.继续实施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活动,对蔬菜生产基地、畜禽养殖场所、水产品养殖场所开展用药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严格检疫检验,加强对动物疫病的综合防治工作。2.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瘦肉精”、“氯霉素”等污染的监测;加大对各类养殖业环境、投入品、药物残留检查力度,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和检测结果处理制度;积极推行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3.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和认证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力争全市达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30个以上。
 
  (二)以质监部门为主,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1.探索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落实无证查处工作和证后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积极推进三位一体电子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监管责任网络,继续通过巡查、回访、年审、质量抽查、举报受理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增强巡查工作有效性,探索研究特色食品产业的巡查监管措施。2.加强对小作坊和重点食品的监管整治力度。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对小作坊各项监管制度。以乳制品、酒类、饮料、肉制品等为重点,提高食品企业生产条件,使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比上年同期有所提高。3.加强日常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继续开展“百千万工程”,重点进行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着重检查城乡结合部,严厉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和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落实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物质的备案制度;结合企业巡查、产品抽样等工作对食品添加物质、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食品用消毒剂、洗涤剂和一次性食品用具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管。
 
  (三)以工商、财贸部门为主,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
 
  1.严格规范食品市场主体资格。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通过推行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者和经营行为的“四制一创建”(一户多档制、实名制、证明登记制、标牌公示制、创建“食品安全绿色村镇(社区))活动,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2.加大市场食品质量监管力度。巩固和完善流通领域商品准入制度的实施,重点抓好以食品总代理、总经销和主要面向农村小商店的乡镇两级食品批发企业的商品准入制度的实施,确保从源头上控制食品质量。依法组织对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等违法案件。3.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特别是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市场经营行为;针对食品季节性、节日性、区域性消费特点,集中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确保节日消费安全和重点食品消费安全。4.积极推进食品流通领域建设。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超市下乡工程”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工程”,加快改造和规范农村食品供应体系,形成质优价廉、配送有序的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进一步清理和整顿定点屠宰企业,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开展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继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
 
  (四)以卫生部门为主,严格食品消费的监督和管理
 
  1.加强对餐饮业的食品卫生监管。认真贯彻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做好各项大型活动(会议)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全面开展对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监管,加强对城市快餐业的监管,保障在外餐饮卫生安全;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卫生监管工作,解决农村学校食堂饮用水卫生问题,从根本上消除在校学生食源性疾病的隐患。2.继续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对餐饮业、学校食堂等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和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市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健康。
 
  (五)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政府和市级食品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确定监管目标。2.加快食品安全信用和信息体系建设。一是在认真总结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德州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快推进全市试点工作的运行;二是要认真实施《德州市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与发布制度》,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定期和联合发布工作,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息与预警平台建设,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和统一发布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3.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制。按照《德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各级事故应急责任人,严格执行应急预案的规定,对隐瞒不报、拖延上报、延误事故处理时机、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7月6日—31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工作,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至11月底):各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7年12月):认真总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作法和典型经验,?007年12月1日前报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696585,联系人:刘帅)。市政府将对有关部门实施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食品安全政府的责任意识。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辖区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担负起辖区内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实施责任。结合当地实际,部署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尽快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加强协调,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委员会平台,开展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监管机制。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间要加强沟通协作,及时通报信息,提供线索,积极探索资源共享机制。
 
  (三)加强宣传,努力营造食品安全人人关注、人人重视的社会氛围。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以及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群众性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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