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现状
我市有丰富的渔业资源、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巨大的发展潜力。2009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42万吨,占全省总产量的5.6%,渔业增加值15.81亿元,占全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5.24%, 水产品总产量、渔业总产值、增加值等主要统计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渔业作为潍坊农业的重要产业之一,在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优化膳食结构、提高农产品出口创汇能力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从目前情况看,做大做强现代渔业仍面临许多挑战,资源环境的刚性约束与渔业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市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与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低的矛盾日益突出,渔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与当前渔业科技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现代渔业建设的要求与当前薄弱的渔业支撑保障体系不相适应。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高效、品牌渔业发展理念,以确保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和渔民增收为首要任务,以转变渔业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为主攻方向,以实施渔业"双十工程"为主要抓手,不断提升渔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实现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打造全省重要的高端高质"蓝色食品基地",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战略实施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调整优化结构,推进产业升级。优化传统产业、做强主导产业、提升优势产业、培植新兴产业,促进渔业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增强产业素质。
2.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更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渔业经济转型升级,实现渔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3.挖掘资源潜力,拓展发展空间。注重利用海外渔业资源,合理开发国内宜渔资源,扩大渔业生产规模,增强优质产品供应能力,丰富居民菜篮子。
4.加强安全管理,优化发展环境。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构建生态安全、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体系,创造渔业振兴良好环境。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市基本形成生态良好、基础完善、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科技先进、机制灵活、渔民收入稳定增长和渔区社会繁荣的现代渔业发展格局,实现渔业振兴目标。
1.生产贡献。全市水产品总产量达到75万吨,年均增长8%;渔业增加值达25.46亿元,年均增长10%,在大农业中的比重提高到6.9%。
2.产业贡献。可提供30多万个就业岗位,渔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带动机械加工、饲料、鱼药、物流、餐饮、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
3.营养贡献。全市水产品人均占有量达到80多公斤,满足居民摄取优质蛋白的需要,改善膳食结构,提高生活质量和水平。
4.生态贡献。海水贝藻增养殖碳汇贡献相当于每年减排二氧化碳20-36万吨;建设内陆渔业净水型增殖水域30万亩,通过鱼虾蟹增养殖生产,每年可转移湖库区水体中纯氮磷200吨,水体质量提升1个标准等级。
三、发展重点
按照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协调推进的要求,充分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构建现代渔业"六大"重点产业体系。
(一)健康安全的水产养殖业。积极推行生态健康养殖、标准化池塘养殖、集约式工厂化养殖,加快生产方式转变。着力培育优势主导产业,重点抓好对虾、梭子蟹、扇贝、乌鳢、鲑鳟鲟鱼、鲆鲽鳎鱼等十大主导、特色品种,力争打造一批产值过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品种。加快良种体系和标准化基地建设,做强做大浅海扇贝养殖、池塘虾蟹养殖、工厂化养鱼、北部滩涂贝类增养殖、淡水鱼大水面生态养殖、冷水鱼集约式养殖六大优势产业带。浅海扇贝养殖面积达到45万亩,规划建设2-3个集中连片、设施配套、规模在5万亩以上的健康养殖园区,工厂化养鱼面积发展到14万平方米,乌鳢连片养殖面积达到3万亩,冷水性鳟鲟鱼类集约式养殖面积达到1000亩,养殖总产量达到45万吨,产值超过19亿元。
(二)科学合理的现代水产增殖业。充分利用渔业资源的再生性和可塑性,通过人工"耕作",人工"播种",人工"放流",加强人工鱼礁建设和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大力实施"海洋牧场"工程,恢复、培植、扩大自然资源,全面实现近岸渔业产量、质量、效益的大幅提升。主要品种的增殖数量每年达到15亿尾(粒),人工底播贝类增殖面积达到30万亩,建设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区6处,建设人工鱼礁群3个,渔业标准化示范基地10处,海洋特别保护区2处,有效保护沿海生态系统和海洋生物资源,逐步改善渔业资源种群结构和质量,提高自然群体繁殖能力,遏制近海渔业资源衰退势头,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
(三)先进高附加值的水产加工业。紧紧抓住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峡山库区开发的大好机遇,充分利用和发挥我市沿海土地、能源、淡水、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丰富等条件优势,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科学化管理,在港区、库区及重点渔业产区培强做大一批以水产品加工出口为主导产业的龙头企业,走工业兴渔、强渔的新路子,发展产业集群,多出新品、精品,在水产品精深加工和品牌渔业上实现新突破。在潍坊港区规划建设大型船舶修造业基地,积极发展修造船业。重点在滨海、寿光、昌邑、寒亭、诸城培植产值过亿元的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家以上,产值过千万元的水产品加工骨干企业10家以上;船舶修造厂发展到15家以上,年修造能力达到200万吨,实现产值100亿元。
(四)特色鲜明的休闲渔业。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拓展渔业功能,在海区、库区、城市郊区、重点产区、旅游网点等构建一批集垂钓、餐饮、游艇、渔家乐、赶海游等于一体的渔业休闲观光区。全面整合旅游资源,重点突出渔业风俗文化,加快发展滨海渔业特色旅游。建设大型渔具、观赏鱼市场1处;建设大型观赏鱼培育基地3处;建设大型休闲渔业娱乐场所10处以上。全市休闲渔业收入由8000多万元增长到2亿元以上。
(五)适度规模的远洋渔业。积极推进海洋捕捞结构调整,按照压缩近海,控制外海,加快发展远洋渔业的指导方针,通过加强国际合作、提高科技水平、加大扶持力度等措施,在巩固发展到朝鲜东海岸从事渔业生产的基础上,加快大马力、多功能渔船的更新改造、上档升级,鼓励企业在国外建立海洋渔业生产基地,积极探索和充分利用国际新渔场、新资源,进一步拓展海洋渔业发展空间。培育1-2个技术装备先进,整体实力较强的复合型的渔业骨干企业。远洋捕捞在海洋捕捞总产中的比重由现在的不足5%提高到20%以上,远洋捕捞产值占海洋捕捞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
(六)功能、形式多样的渔港物流服务业。加强科技、市场、信息等服务体系建设,在下营、羊口港建成运营的基础上,加快潍坊渔港建设步伐,实行渔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管理体制,强化以停泊避风、渔货贮运、水产品加工流通、渔需物资供给、食宿餐饮为主要内容的港区物资文化服务功能,突出港口集货、存货、配货特长,以临港产业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优化港口资源整合为目标,发展具有涵盖物流产业所有节点的港口综合服务体系,努力构建生态环境优美、配套设施完善的规范化现代渔港经济区。在继续巩固提高现有诸城龙海水产城、青州海天干咸水产和潍坊南下河等大型水产批发市场的同时,积极扩建和新建寿光羊口、昌邑下营、滨海新城、寒亭中凯、大型库区等5-6处水产品批发市场,通过扶持运销大户,培养激励营销人才,拓宽销售渠道,构建重点突出、点面结合、功能齐全、市场覆盖面大、竞争力强的全市水产品销售网络和批发市场体系。
四、政策措施
(一)加快实施"双十工程",夯实产业振兴基础。围绕打基础、管长远、增后劲、拓市场,大力实施渔业资源修复工程、渔港及渔港经济区建设工程、标准化池塘整理工程、渔船标准化改造工程、海外渔业工程、渔业良种工程、平安渔业工程、莱州湾生态整治示范工程、水产品质量保障工程、渔业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十大工程,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着力培育梭子蟹、对虾、扇贝、蛤类、乌鳢、鲆鲽鳎、鲑鳟鲟等渔业品牌,鼓励开展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积极培育昌邑大对虾、仙峡湖鲫鱼、老河口牡蛎、寿光毛蚶等区域特色品牌,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强化科技支撑体系,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整合渔业科研资源,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加强渔业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高新技术研究,集中力量在渔业良种培育、资源环境保护与修复、健康养殖、水产品精深加工、疫病防治和节能减排等领域取得突破,引领和支撑产业发展。加快海洋生物资源与生态、海水养殖病害防治、淡水水产遗传育种等渔业重点实验室建设,提高渔业研发能力。创新机制,探索建立以实验示范基地、标准化示范园区为平台,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生产大户为载体的新型推广模式,加快良种良法的推广与应用。加强人才、智力引进和培养,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人员保障。
(三)创新渔业组织形式,提升产业化水平。扶持壮大渔业企业,积极培育10家起点高、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渔业龙头企业,完善"龙头企业+基地+渔户"生产经营模式,发挥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壮大产业规模,促进产业化经营和渔民增收。按照集约集聚集群原则,探索建立政府推动下的"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养殖渔户"的产业化新模式,解决养殖渔户融资难问题。积极发展渔业中介组织,鼓励渔民和企业围绕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开展多形式的合作与服务,发展渔业专业合作社30家,提高渔业组织化水平。
(四)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提高振兴保障能力。认真研究制定有利于渔业振兴的倾斜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渔业的投入力度,大力支持实施渔业资源修复、标准化鱼塘改造、平安渔业、远洋渔业、渔业良种、渔港建设等重点项目。建立政府投资为引导、企业和渔民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渔业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优势企业上市,提高渔业建设的融资能力。龙头企业认定、农业产业化、农机补贴等扶持政策向渔业倾斜。划定渔业养殖基本水域,对渔业振兴项目建设用地、用海,按国家规定严格落实海域使用金征收减免政策。
(五)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优化渔业发展环境。统筹城乡发展和社会主义新渔村建设,完善有利于渔业振兴的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水域滩涂养殖权、捕捞权制度,依法规范水域滩涂使用权的出租、转让和抵押行为,建立水域滩涂征用、资源损害补(赔)偿机制,维护渔民群众合法权益。逐步将渔业互助保险纳入农业保险范围,开展渔业增养殖、近海捕捞、海外渔业等保险试点,建立有财政支持的稳定的渔业风险保障制度。高度重视渔民"失海"、"失水"问题,推动建立健全涵盖教育、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在内的渔民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完善政府投资的渔港等基础设施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通过拍卖、租赁、入股等形式,盘活资产,改善管理,提高效益。探索建立碳汇渔业补偿机制,在政府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对贝藻增养殖、循环水养殖等碳汇渔业进行补贴,促进低碳绿色海洋渔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