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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北京人——全民健康促进十年行动规划(2009-2018年)(京政发[200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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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0-04-23 14:43:27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8258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改善全市居民的主要健康指标,全面提升市民的健康素质,通过普及健康知识、动员市民参与健康行动、政府提供健康保障,延长全市居民健康寿命,将北京建设成为拥有一流“健康环境、健康人群、健康服务”的国际化大都市,北京市人民政府提出《健康北京人——全民健康促进十年行动规划(2009-2018年)》。
发布单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京政发[2009]17号
发布日期 2009-05-27 生效日期 2009-05-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健康是人们成就事业和幸福生活的基本前提,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人类社会的永恒追求。世界卫生组织明确提出:“21世纪的医学,不应该继续以疾病为主要研究领域,而应该把人类健康作为主要研究方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是帮助人们实现健康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21世纪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目标的战略措施。

  近年来,针对慢病对北京市民健康的危害和发展趋势,从“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大卫生观念出发,本市在大力宣传慢病防治知识、推广健康生活方式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并出台了相关政策。

  为进一步改善全市居民的主要健康指标,全面提升市民的健康素质,通过普及健康知识、动员市民参与健康行动、政府提供健康保障,延长全市居民健康寿命,将北京建设成为拥有一流“健康环境、健康人群、健康服务”的国际化大都市,现提出《健康北京人——全民健康促进十年行动规划(2009-2018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提高市民健康素质作为首都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利用“健康奥运、健康北京-全民健康活动”的宝贵遗产,通过10年的努力,用健康促进策略应对慢病的挑战,通过普及健康知识、动员市民参与健康行动、政府提供健康保障,实现“健康北京人”的目标,促进本市健康水平的大幅度提高。

  (二)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市民参与、人人行动”的原则,广泛开展各种健康促进活动,干预控制影响人群健康的危险因素,规范公共卫生行为,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针对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身体状况人群,采取不同的干预对策,促进其建立健康生活方式;对高危人群实行“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促进康复、减少痛苦,延长健康寿命。

  (三)工作目标。

  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通过10年的努力,使市民主要健康指标显著改善,市民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能力和道德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市民健康寿命延长,将北京建设成为拥有一流“健康环境、健康人群、健康服务”的国际化大都市,开创有首都特色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道路。

  (四)主要指标。

  1、全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2、人均每日食盐量下降到10克以下(现为日均13.4克)。

  3、人均每日油脂摄入量下降到35克以下(现为日均54.6克)。

  4、成人吸烟率男性下降到50%以下,女性下降到4.0%以下(现为男性57.7%,女性4.6%)。

  5、每周运动3次以上、每次30分钟以上的人群比例达50%以上(现为34.1%)。

  6、市民刷牙率达到90%以上,正确刷牙(顺着牙齿的方向,上牙向下刷,下牙向上刷)率达到70%以上,65岁至74岁老年人口腔中能承担咀嚼功能的牙齿平均不少于20颗(现为15颗)。

  7、中小学生肥胖率下降到15%以下(现为17.28%)。

  8、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现为18.51/10万),新生儿死亡率控制在3‰以下(现为3.7‰)。

  9、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有条件提供高血压、糖尿病管理服务,3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知晓率、治疗率、控制率分别达到80%、65%、50%以上(现为49.1%、42.3%、10.6%)。

  10、人群健康体检合格率逐年上升。

  11、全市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到81岁(现为80.27岁)。

  二、主要行动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1、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公益广告等传播媒介,加强卫生知识与保健常识的宣传。在北京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设立健康频道或栏目,在北京日报、北京晚报等市级报刊设立健康专版,普及健康知识。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协作部门: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

  2、因地制宜,建设健康园地、健康广场,为广大市民提供健康咨询、体能测试、娱乐健身功能为一体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服务。同时,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各种俱乐部、娱乐队等活动小组,经常组织开展各种健康促进活动,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交往。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协作部门: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精神文明办、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各区县政府。

  3、开展“健康社区行”、“卫生保健进万家”、“健康知识进校园”、“心理健康进社区”、健康知识竞赛等健康促进活动,倡导市民参加“健康行为”大讨论,引导市民全面提升健康意识。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协作部门:首都精神文明办、各区县政府。

  4、深化中小学生健康教育。全市中小学校每学期有5节健康教育课,每名学生有1本健康教育读本,使学生在日常生活和活动中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保护好视力和牙齿,合理膳食,增加体育锻炼,引导学生自觉抵制烟草、远离烟草。

  牵头部门:市教委。

  协作部门:市卫生局。

  5、创建健康促进学校。通过逐步完善学校的健康政策,不断改善学校的物质和社会环境,为学生提供健康服务,培养学生健康技能等策略,努力为学生创造健康、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最大限度地提高广大师生的健康水平。2018年前,全市80%的中小学校达到健康促进学校的标准。

  牵头部门:市教委。

  协作部门:市卫生局、市红十字会。

  (二)合理膳食行动。

  1、加强儿童青少年营养膳食管理,制定“中小学生健康饮食政策”,发挥营养午餐在学生膳食干预中的作用,促进儿童青少年从小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改善儿童青少年的超重和肥胖状况。

  牵头部门:市教委。

  协作部门:市卫生局。

  2、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消费、流通领域的监管,鼓励和补贴食品生产厂家开发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推广食品营养成分标签,在有条件的商店(超市)开设低脂、低盐食品专柜,引导市民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消费低盐、低脂食品。

  牵头部门:市质监局。

  协作部门:市工商局、市卫生局。

  3、在幼儿园、学校、医院及集体用餐单位开展营养知识培训,科学指导市民合理膳食,改变膳食结构不合理、营养不均衡现状。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协作部门:市教委。

  4、向全市范围内的餐馆、集体食堂和家庭推广使用低钠盐。

  牵头部门:市商务委。

  协作部门:市卫生局。

  5、开展膳食摄入量的监测评价,每年进行抽样调查,了解居民营养膳食摄入情况,公布监测数据。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协作部门:各区县政府。

  (三)控烟行动。

  完善控烟法规规章及其相关政策,加大控烟力度,2018年以前实现全市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

  牵头部门:市爱卫会。

  协作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市卫生局、首都精神文明办。

  (四)健身行动。

  1、开展工间(工前)操活动,每日1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

  牵头部门:市总工会、市体育局。

  协作部门:市卫生局。

  2、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向老年人、中小学生优惠开放,同时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牵头部门:市体育局、市教委、市财政局。

  协作部门:各区县政府。

  (五)保护牙齿行动。

  1、建立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中心的口腔健康防治网,能够承担起口腔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100%,为市民定期进行口腔健康检查和牙周洁治。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协作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2、对全市学龄前儿童和在校中小学生开展免费的口腔健康检查,建立口腔健康档案,加强对龋齿及其危险因素的监测与控制。

  牵头部门:市教委。

  协作部门:市卫生局。

  3、为儿童免费防治龋齿,以全市6岁至9岁儿童为目标人群,每年进行1次龋齿检查和防治。2018年前,将青少年龋病控制在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最低程度。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协作部门:市教委。

  (六)保护视力行动。

  1、建立学生健康体质检查制度,每学期开展一次视力检查,每天组织做2次眼保健操,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

  牵头部门:市教委。

  协作部门:市卫生局。

  2、在全人群中开展眼病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2018年眼病高危人群年受检率达90%以上。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协作部门: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

  (七)知己健康行动。

  1、为市民提供便民血压测量服务。在全市药店、计划生育服务站增设血压、体重测量和药学、计划生育知识等相关咨询服务,免费为市民提供血压、体重、腰围测量服务。

  牵头部门:市药监局。

  协作部门: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

  2、开发建立辖区人口健康状况的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掌握辖区人口的主要健康问题。对高血压、糖尿病人群开展主动健康管理,控制血压、血脂、血糖。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辖区人口中的高血压、糖尿病病人定期开展健康咨询、健康监测和服药指导。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协作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八)恶性肿瘤防治行动。

  1、围绕控制吸烟、控制感染、早诊早治、合理膳食等几个方面开展恶性肿瘤综合防治。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协作部门:市爱卫会。

  2、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实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适龄人群每2年至少接受1次肿瘤筛查;2018年前,筛查出的患病人群的治疗率达到90%以上。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协作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九)母婴健康行动。

  1、加强优生优育、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提倡母乳喂养,建设爱婴医院、爱婴社区。2018年前,以区县为单位,爱婴社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协作部门: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委。

  2、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儿童健康服务,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2018年前,以区县为单位,婚前孕前、孕期、出生三级防治措施的覆盖率达到95%以上;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为学龄前儿童进行健康体检和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筛查,5岁以下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率达到98%以上。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协作部门: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健康促进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多部门参加的市健康促进工作委员会,领导和协调全市健康促进工作。市健康促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卫生、体育、教育、文化、宣传、商务、人力社保、民政、财政、发展改革、人口计生、质监、工商、园林、工会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各区县将全民健康促进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积极推进健康促进工作的开展,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二)加强健康促进工作的考核与评估。市健康促进工作委员会每年对各区县、市相关部门健康促进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与评估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区县和部门的年度考核。

  (三)建立健康促进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的经费保障机制。全民健康促进工作经费纳入市、区县政府预算。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在部门预算中安排相应的经费,以保障各项计划顺利实施。

  (四)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北京健康教育基地。在现有市健康教育所的基础上,建立一个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业务管理、专业指导、技术服务、大众传播、科研教学为一体的健康促进中心和健康教育馆。健康教育馆免费向市民开放。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健康的社会氛围。健康促进工作是全社会的责任,围绕总体目标,宣传、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健康促进活动,营造健康行动从我做起的社会氛围。从2010年起,市政府每年发布一次“北京市人群健康状况白皮书”,向社会公布北京人健康状况,明确未来行动目标。

  (六)充分发挥健康教育社会团体的作用。积极扶持各类城市卫生志愿者队伍,以群众教育群众的方式,推动更多的市民关心关注健康,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了解健康知识、人人参加健康行动的健康促进氛围。

  (七)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学习国内外健康促进先进经验和具体做法,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拓宽国际合作领域,争取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的指导,努力提升本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地区: 北京 
 标签: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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