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出口食品免验的公告(质检总局2008年第101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出口食品免验的公告(质检总局2008年第101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08-09-22 09:39:39  来源:质检总局  浏览次数:1936
核心提示:近期,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等产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为进一步加强出口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出口食品免验,取消有关企业获得的出口食品免验资格。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总局2008年第101号
发布日期 2008-09-17 生效日期 2008-09-1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近期,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等产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为进一步加强出口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出口食品免验,取消有关企业获得的出口食品免验资格。
 
  各级检验检疫部门要按照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加大监管力度。被停止出口食品免验资格的食品生产企业要立即停止使用出口免验牌证或作相关宣传。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七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500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