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等产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为进一步加强出口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出口食品免验,取消有关企业获得的出口食品免验资格。
各级检验检疫部门要按照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加大监管力度。被停止出口食品免验资格的食品生产企业要立即停止使用出口免验牌证或作相关宣传。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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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质检总局2008年第10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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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08-09-17 | 生效日期 | 2008-09-17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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