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7年)》(鄂环发〔2024〕16号),为鼓励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温室气体减排行动,建设科学规范、特色突出的湖北省碳普惠体系,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现公开征集湖北省碳普惠方法学(以下简称“方法学”)及开发意向,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征集涵盖范围
(一)本次征集范围包括方法学、方法学开发意向两类。方法学指用于确定基准线、论证额外性、计算减排量、制定监测计划等所依据的技术规范,是减排项目和减排场景开发的依据和标准。湖北省碳普惠方法学分为项目制方法学和个人制方法学。其中,项目制方法学指用于开发碳普惠减排项目和核算减排量的技术规范,个人制方法学指用于开发个人减排场景和核算减排量的技术规范。
(二)本次征集的行业领域包括:能源、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废物处理处置、农林业、碳捕集利用和/或封存以及其他。
二、有关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具备方法学编制研究的技术条件和经验,具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或碳普惠相关工作经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个人等均可提出申请。
(二)申报的方法学及开发意向应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体现绿色低碳发展趋势,具备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有效避免、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者实现温室气体的清除,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生态环境承载力和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重点鼓励具备减污降碳协同效应、突出地域特点的碳普惠方法学。
(三)不应对现有法律法规规定有强制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的行业和领域提出方法学及开发意向。
三、申报流程
(一)方法学申报应按照《湖北省碳普惠方法学编制大纲》(见附件1)编写方法学,并填写附录申请表等。
(二)方法学开发意向申报应填报《湖北省碳普惠方法学开发意向表》(见附件2)。
(三)申报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后报送至省生态环境厅气候处邮箱hbssthjtqhc@126.com。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15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将组织对方法学及开发意向进行评估、遴选,择优发布相关方法学。
联 系 人:洪倩雯 邱宬
联系电话:18827634359 (027)87162933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