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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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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5-06 10:25:21  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459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简称《前海方案》)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前海规划》),更好地保障和促进前海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市前海管理局修订起草《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修订送审稿)》并报我局审查。为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求,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发布单位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司法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01 截止日期 2024-06-01
有效性状态 地区 深圳市
备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简称《前海方案》)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前海规划》),更好地保障和促进前海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市前海管理局修订起草《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修订送审稿)》并报我局审查。为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求,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6月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当前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901室(邮政编码:5180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liuyy@sf.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

深圳市司法局

2024年5月1日

 地区: 深圳市 
 标签: 规划 服务业 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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