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6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湖南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发〔2016〕31号)、《湖南省省级食盐储备管理办法》(湘工信消费品〔2023〕51号)等文件要求,为建立健全市级食盐储备体系,完善市级食盐储备制度,做好食盐储备管理工作,增强保障市场供应、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沙市市级食盐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到2024年5月16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联系人:蒋波
联系电话:0731-8863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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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银双路318号
政府网站: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目
附件: 1.《长沙市市级食盐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