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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开征求《北京市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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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10-09 10:27:18  来源: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190
核心提示: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等法规规定,我们研究修订了《北京市粮食局关于明确粮食出库主要食品安全检验指标的通知》(京粮发〔2016〕82号),形成了《北京市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发布单位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08 截止日期 2023-11-07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北京
备注  

为加强本市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压实粮食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把粮食出入库质量安全关口,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等法规规定,我们研究修订了《北京市粮食局关于明确粮食出库主要食品安全检验指标的通知》(京粮发〔2016〕82号),形成了《北京市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1月7日。意见反馈途径如下:

1.传真方式(010-55574664)。

2.电子邮件方式(yaoyuhui3937@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粮食出入库必检项目意见建议”字样。

3.信函邮寄方式(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6号楼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处,邮政编码100744),并在信封上注明“粮食出入库必检项目意见建议”字样。

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10月8日

附件:1.    附件1 北京市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doc

附件:2.    附件2 关于《北京市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地区: 北京 
 标签: 销售 食品安全检验 粮食收购 粮食流通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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