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河北老字号”认定和管理相关工作,我厅起草了《“河北老字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请于10月6日前以信函或邮件的方式反馈我厅,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联系人:聂炳怀,电话:0311-87909663,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334号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电子邮箱:hbswtltc@163.com。
附件: 1.“河北老字号”管理办法
河北省商务厅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