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汕头市举报假冒专利行为奖励办法》、《汕头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汕头市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汕头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多处内容与现行上位法不相符,且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拟废止。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头经济特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stipobhk@163.com
邮寄信件:汕头市金砂东路151号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张同志
联系电话:0754-88981162
征求意见期限:2021年11月5日到11月16日
附件1:汕头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汕头市举报假冒专利行为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汕头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附件3: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汕头市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pdf
附件4: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汕头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特此公告。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