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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求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建议的函 (陕食药安办函〔202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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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8-27 17:56:40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459
核心提示:为科学制定2022年我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提高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质量,现向你单位征集有关建议。
发布单位
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发布文号 陕食药安办函〔2021〕20号
发布日期 2021-08-27 截止日期 2021-09-04
有效性状态 地区 陕西
备注  

省食药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食安办(食药安办),各有关检验机构、科研单位、行业学会(协会):

为科学制定2022年我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提高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质量,现向你单位征集有关建议。请组织研究并填写《2022年陕西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品种、项目建议表》(见附件1);也可对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的工作原则、方式方法等相关内容提出建议,并填写《2022年陕西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建议表》(见附件2)。

请于2021年9月4日前将建议反馈至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标题请注明“2022年陕西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建议(单位名称)”。为保证计划制定的时效性,未反馈或逾期反馈的,视为无建议。

电话(传真):029-86138608、83219032

邮箱:sjmsc111@163.com

   附件

1.2022年陕西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品种、项目建议表

2.2022年陕西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建议表

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

 附件1

2022年陕西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品种、项目建议表

序号

食品

大类

食品

细类

抽样

环节

项目

名称

检验

方法

判定

依据

检验方式(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

主要理由

                 
                 
                 
                 
                 

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填表说明:

1.“抽样环节”包括生产环节、流通环节、网络销售和餐饮环节等。必要时应明确至具体抽样场所。

2.“检验方式”为监督抽检时,品种、项目应具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方法和判定依据。

3.建议截止日期:2021年9月4日。

附件2

2022年陕西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建议表

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序号

意见建议内容

主要理由

示例

加大对既往不合格产品的抽检力度。

进一步提高监督抽检问题导向。

     
     
     
     

填表说明:

1.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议表》做适当调整。如有其他建议,可另行附页说明。

2.建议截止日期:2021年9月4日。 

 地区: 陕西 
 标签: 监测计划 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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